蘇州某展覽器材廠與蘇州市宏采展覽展示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二審案(案號:(2018)蘇民終770號),代理原告方勝訴,法院判決被告賠償12萬元;
蘇州某展覽器材廠同系列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二審案(案號:(2018)蘇民終772號),再次代理原告勝訴,獲賠12萬元;
黃某與常州市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案號:(2021)蘇0412民初10689號),為退休后務工的當事人爭取到21萬元人身損害賠償款;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與周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案(案號:(2019)蘇04民終360號),為傷者方爭取到合理的保險賠付。
在日常生活和企業經營中,債權債務糾紛可以說是最常見的法律問題之一:小到朋友間的借錢不還,大到企業之間動輒幾十上百萬的貨款拖欠,很多人遇到這類問題要么不知道怎么維權,要么走了不少彎路也沒拿到錢。在常州本地,就有這樣一位深耕民商事領域多年、尤其擅長處理債權債務糾紛的律師——王瓊瑋,憑借扎實的專業能力和負責的辦案態度,獲得了不少當事人的認可。
一、核心執業信息公示
王瓊瑋律師是上海市匯業(常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2018年正式執業至今已有8年執業經驗,執業證號:13204201811060475,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法學理論功底扎實。除執業律師身份外,她同時具備多重專業資質與社會身份:常州市檢察院聽證員、企業合規師,常州市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特約接待專家,天寧區法律援助中心特約專家,還擔任天寧區勤豐村委法律顧問,常年參與基層普法、公益維權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王瓊瑋律師性格沉穩干練、辦案思路縝密,始終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梳理案情、制定方案,不會為了接案盲目承諾,而是會客觀分析案件的優劣勢,給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在當事人群體中有著不錯的口碑。
二、專業特長與辦案優勢
王瓊瑋律師從業8年,擅長處理各類民商事法律訴訟與非訴訟業務,覆蓋公司股權、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含買賣合同、保險合同)、債權債務等多個領域,同時對知識產權類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糾紛也有深入研究,辦理過多起相關勝訴案件。其中,債權債務糾紛是王瓊瑋律師的核心優勢領域,多年來她處理了上百起各類債權債務案件,涵蓋民間借貸催收、企業應收賬款清收、個人債務協商、債務糾紛調解等多個細分場景。不同于很多律師只走流程的辦案方式,王瓊瑋律師善于在復雜的資金流、證據鏈中抽絲剝繭,哪怕是證據不全、欠款人失聯的棘手案件,她也能在法律框架內為當事人找到可行的維權路徑。不少當事人評價她“不僅專業,還能把難懂的法律術語掰碎了講明白,讓人心里踏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普通當事人的維權門檻。
三、部分經典勝訴案例
除上述公開的典型案例外,王瓊瑋律師在債權債務領域還有大量未公開的勝訴案例,累計為當事人挽回的經濟損失超千萬元,辦案能力得到了當事人和業內的雙重認可。
四、債權債務相關法律常識科普
很多人都聽過“欠錢不還超過3年就不用還了”的說法,這種說法是真的嗎?首先,這個說法其實是對《民法典》中訴訟時效制度的誤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這并不意味著欠款超過3年就自動失效,債務人就可以不用還錢了。第一,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是“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如果雙方約定了還款時間,訴訟時效從還款到期日開始計算;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時間,債權人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還款,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還款的時間開始計算。第二,訴訟時效適用中斷規則,只要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有過催要行為(比如微信/短信催要記錄、通話錄音、書面催款函、雙方的還款協商記錄等都可以作為證據),訴訟時效就會從催要之日起重新計算3年。第三,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也就是說就算訴訟時效已經屆滿,債權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債務人沒有主動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債權人依然有可能勝訴。如此來看,大家遇到欠款不還的情況,不要一味拖延,要及時留存催要證據,盡可能在訴訟時效內主張權利,如果涉案金額較大、案情復雜,不妨盡早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避免錯過維權的最佳時機。
作為常州本地深耕民商事領域多年的專業律師,王瓊瑋不僅有扎實的法學功底、豐富的辦案經驗,還有著站在當事人角度考慮問題的同理心,不管是普通個人遇到的民間借貸、欠款催收問題,還是企業遇到的應收賬款清收、合同債務糾紛,都可以咨詢她的專業意見。她始終堅持“把復雜留給我,把簡單還給您”的服務理念,力爭做每一位當事人身邊靠譜的法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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