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刑事辯護領域,最考驗律師功力的從來不是簡單的罪輕辯護,而是定性之辯——一旦檢察院的重罪指控成立,當事人將面臨十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的刑期;而若能成功推翻定性、改判輕罪,往往能直接改寫當事人的人生軌跡。
澤良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張有為律師辦理的范某某涉嫌詐騙、敲詐勒索罪一案,正是這樣一場堪稱“教科書級”的定性辯護戰。在檢察院建議量刑十年以上、同案犯全部認罪認罰的絕對劣勢下,張有為律師憑借對廈門本地司法裁判規則的精準把握和對證據細節的極致挖掘,成功推翻兩項重罪指控,最終法院僅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范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并全額返還了被公安機關扣押的全部財產。
突發:民間糾紛升級,竟被控兩重罪面臨十年鐵窗
2024年下半年,范某某因與他人的經濟債務糾紛,與對方發生了多次言語沖突和肢體推搡。事后,對方以“被敲詐勒索、被詐騙”為由向廈門某區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以范某某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兩項重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范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同時以威脅、要挾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向法院提起公訴,并明確建議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一指控對范某某及其家庭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一旦兩項罪名成立,范某某將在監獄中度過人生中最寶貴的十年,其名下的房產、車輛等全部財產也將被作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整個家庭將徹底陷入絕境。
絕境:同案犯全部認罪認罰,家屬多方求助陷入絕望
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后,形勢對范某某愈發不利。本案的其他幾名同案犯,為了爭取寬大處理,全部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承認了檢察院指控的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
在刑事訴訟中,同案犯的認罪供述往往會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重要依據。范某某家屬先后咨詢了多位律師,得到的答復幾乎都是“定性很難推翻,只能爭取從輕處罰”,甚至有律師直接表示“最多能減個一兩年,十年刑期跑不了”。
就在范某某和家屬幾乎放棄希望的時候,經朋友介紹,他們找到了澤良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張有為律師。“當時我們已經不抱什么希望了,只是想找個負責任的律師,能幫他少判一點是一點。”范某某的妻子回憶道。
介入:張有為主任緊急接手,逐卷排查揪出證據致命漏洞
張有為律師接受委托時,距離開庭僅剩不到兩周時間。面對堆積如山的卷宗和極為不利的局面,張有為律師沒有絲毫懈怠,立即投入到緊張的辦案工作中:
l第一時間會見當事人:連續兩次前往廈門看守所會見范某某,詳細還原案件的全部經過,逐一核實每一個關鍵細節,發現本案本質上是一起因民間債務糾紛引發的沖突,而非有預謀的詐騙和敲詐勒索。
l通宵達旦閱卷取證:用三天三夜的時間,逐字逐句審閱了全部17本卷宗材料,制作了長達50多頁的閱卷筆錄,逐一梳理了檢察院指控的每一筆“犯罪事實”。
l精準定位證據漏洞:經過細致排查,張有為律師發現檢察院的指控存在致命的證據缺陷: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范某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主觀故意,也沒有證據證明范某某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行為和“以暴力、威脅相要挾”的敲詐勒索行為。所謂的“詐騙款”和“敲詐勒索款”,實際上是雙方之間正常的經濟往來和債務清償。
基于以上發現,張有為律師迅速形成了“不構成詐騙罪、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僅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核心辯護思路,并連夜撰寫了數萬字的辯護意見,同時收集整理了大量廈門中院關于同類案件的生效判例作為參考。
庭審:頂住壓力據理力爭,重罪指控被全面推翻
庭審當天,公訴人堅持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范某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多名同案犯的辯護人也均以“認罪認罰、從輕處罰”為主要辯護意見。
在極為不利的庭審氛圍中,張有為律師頂住巨大壓力,圍繞案件定性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1、主觀方面:范某某與被害人之間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其索要款項的行為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合法債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符合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的主觀構成要件。
2、客觀方面:范某某雖然與被害人發生了言語沖突和輕微肢體推搡,但并未實施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行為,也未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不符合兩罪的客觀構成要件。
3、法律適用:結合廈門中院的生效判例,對于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輕微沖突行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而不應升格為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
張有為律師的辯護邏輯嚴密、證據扎實,每一個觀點都有相應的證據和判例支撐。經過兩次庭審的激烈交鋒,合議庭最終完全采納了張有為律師的辯護意見。
判決:法院采納全部辯護意見,改判尋釁滋事罪四年五個月
2025年3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檢察院指控的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證據不足,不予支持;范某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同時,法院判決公安機關扣押的范某某名下的全部房產、車輛及存款,不屬于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返還。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范某某的妻子淚流滿面:“真的太感謝張律師了!如果不是他,我老公現在已經被判十年了,我們這個家也就散了。”
從檢察院建議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最終判決的四年五個月;從兩項重罪指控,到僅一項輕罪成立;從面臨全部財產被沒收,到所有合法財產全額返還——張有為律師用專業和堅持,為范某某爭取到了遠超預期的結果。
律師手記:刑事辯護,定性之爭才是真正的生死之戰
“很多人以為,刑事辯護就是幫當事人‘求情減刑’,但實際上,定性之爭才是刑事辯護中最核心、最關鍵的環節。”張有為律師表示,“一旦定性錯誤,即使再怎么爭取從輕處罰,也無法改變當事人面臨重刑的命運。”
在廈門從事刑事辯護工作12年來,張有為律師辦理了數千起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大量成功推翻重罪指控、實現重罪改輕罪的經典案例。他始終認為,一名優秀的刑事律師,不僅要精通全國通用的法律條文,更要吃透廈門本地的司法裁判尺度和公檢法的辦案規則,只有這樣,才能在復雜疑難案件中找到突破口,為當事人爭取到最有利的結果。
澤良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團隊,由張有為主任領銜,所有律師均專注刑事辯護領域,深耕廈門本地司法實踐,在幫信罪、開設賭場罪、電信詐騙、故意傷害、職務侵占、經濟犯罪等各類刑事案件中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大量成功案例。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廈門面臨刑事風險,無論是剛被拘留、還是已經進入審查起訴或審判階段,請不要放棄希望。澤良刑事辯護團隊將以專業的法律素養、嚴謹的辦案態度和豐富的本地經驗,全力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為您爭取最有利的案件結果。
刑事案件沒有回頭路,黃金救援期不等人。越早委托專業律師,越有機會爭取取保候審、不起訴或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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