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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
不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還嚴重危害
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可總有些人
明知無證駕駛會面臨嚴重處罰
卻依舊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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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百色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速一大隊民輔警在G69銀百高速百色東收費站出口對一輛小客車例行檢查,發現駕駛人神色緊張,無法出示有效證件。經查實,該駕駛人李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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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某稱,其此前曾報考駕駛證,因科目一多次考試未通過,便選擇棄考。事發當天,擔心親戚趕不上動車,也認為不會遇到民警查車,便心存僥幸地與堂哥各自駕駛一輛小客車,從靖西老家送親戚前往百色動車站,不料剛駛出高速就被查獲。
最后 ,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李某實施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無證駕駛的危害
1.駕駛能力缺失,操作易失控
未接受系統的法規和技能培訓,不熟悉車輛操作、道路規則,正常路況下也易因超速、隨意變道等不當操作引發事故。
2.應急處置無方,事故率陡增
面對行人橫穿、前車急剎等突發狀況,因缺乏實戰經驗陷入慌亂,易出現誤操作,小隱患直接升級為重大事故。
3.漠視法規底線,疊加違法風險
此類駕駛人多缺乏規則意識,易伴隨酒駕、逆行、違法載人載物等行為,進一步加劇道路風險。
4.事故維權無保障,損失全自負
無證駕駛屬法定過錯情形,事故中多擔主責或全責;且保險公司拒賠,車輛損壞、人員傷亡等所有經濟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5.危害公共安全,傷及無辜群體
違規操作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將路上行人、非機動車及其他車輛駕乘人員置于危險中,易造成無辜人員傷亡、家庭破碎,增加社會公共安全成本。
POLICE DAY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安全出行,從持“證”上路開始
請廣大群眾摒棄僥幸心理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依法取得駕照后再駕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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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寧業琛
內容來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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