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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賓館房間里,煙霧繚繞。幾個未成年人從未想過,警察會比毒品更早到達現(xiàn)場。
因為他們手里的電子煙,就是警察給的。
這不是電影劇本,而是南京一名派出所副所長的真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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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任務(wù),民警親手遞出了毒品
馬某,南京市某派出所副所長。
2024年1月,他面臨一項“任務(wù)”:完成涉毒案件查處指標。他知道僅憑常規(guī)巡查很難“出活”,于是動了一個“聰明”的腦筋——找人“制造”線索。
他找到社會人員徐某,授意對方“提供”涉毒人員。徐某隨后通過他人,召集了6名未成年人。
接下來的一幕,足以讓任何人后背發(fā)涼:馬某將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交給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賓館內(nèi),將這些電子煙遞給6名未成年人。孩子們吸食之后,徐某撥通了馬某的電話。警察到場,將剛剛“吸毒”的孩子們“查獲”。
至此,一起“涉毒案件”完成——從毒品來源到吸毒人員,全部由辦案者一手“設(shè)計”。6名未成年人,成為這場任務(wù)指標游戲中的棋子。
六年刑期,是他為此付出的代價
2026年4月,南京市六合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馬某犯欺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此外,參與此案的三名社會人員也被判刑。
有網(wǎng)友不解:他確實“破了案”,只是手段“走偏了”,至于判五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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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
第一,他騙的是未成年人。
根據(jù)司法解釋,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一律從重處罰。他們的心智尚未成熟,對新型毒品的危害認知不足。馬某利用的正是這一點。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是從重處罰的底氣。
第二,他遞的是“上頭電子煙”——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是一種麻醉類藥物,大劑量吸食會導(dǎo)致意識障礙、呼吸抑制,甚至有生命危險。馬某不可能不知道這一點。他把一個孩子可能終生受損的風險,用來交換一紙“戰(zhàn)果報告”。
第三,他失去的是一個執(zhí)法者最基本的底線。
“查獲涉毒人員”這個結(jié)果,從一開始就是虛構(gòu)的。證據(jù)是設(shè)計出來的,抓捕是策劃好的。這個案件從根子上就是一場騙局。執(zhí)法者自身成為毒品的“上游”——法律必須用最嚴厲的方式劃清這條紅線。
當KPI壓倒了良知,我們看到了什么
這一事件帶來的沖擊,遠不止于馬某個人的命運。
他所在的位置,不是普通人,而是派出所副所長。可能有人會感到疑惑:他究竟是怎么想的?為了一份報告,值得賭上自己的自由和前程?
這恰恰是這起案件最沉重的注腳。
當“指標”“完成率”成為唯一的考核標準,極少數(shù)人便可能走上“制造案件”的邪路。他們以為自己在“完成任務(wù)”,殊不知已經(jīng)走上了犯罪的另一面——執(zhí)法者,變成了毒品的傳播節(jié)點。
正如網(wǎng)上評論所指出的,這種“指標至上”的扭曲邏輯,不僅僅會催生荒唐的“擺拍式”辦案,更會讓公權(quán)力的公信力連同執(zhí)法者的良知一起,滑向深淵。
馬某的五年刑期,法律給出了答案,但問題遠沒有結(jié)束:還有多少地方的執(zhí)法思維,仍然把冰冷的數(shù)字,看得高于真實的治理?誰又會是下一個被指標逼瘋的“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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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六個孩子,在他眼里或許只是幾個指標、五次結(jié)案、五個數(shù)字。
但在法律面前,他們是“未成年人”三個字的全部重量。
馬某輸了,輸?shù)煤軓氐住K€上了自己的肩章和余生,想要換取一紙立功的報告。
他大概沒想到,留給他的那紙文書,是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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