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國臺灣地區正式確認簽署了多項重大防務合同,采購美國武器。這些合同共計6份,總價值66億美元。采購內容涵蓋M142“海馬斯”火箭炮系統及配套導彈、M109A7“圣騎士”自行榴彈炮、“陶”和“標槍”反坦克導彈、未具體說明的“綜合防空咨詢服務”,以及成立一家生產大口徑彈藥的合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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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烏克蘭《國防快報》網站發布的一篇文章,由本人翻譯、編輯并分享給大家。翻譯此文章只是為了轉述外國人員表達的一些看法,并非本人觀點,希望大家能夠理解。由于譯者水平不足,文章中可能出現的錯誤請各位讀者多加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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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地媒體報道稱,金額最大的合同是M142“海馬斯”火箭炮系統,總價值39億美元。雖然官方尚未公布具體的采購數量,但美國政府在2025年12月已經批準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82套M142“海馬斯”火箭炮系統,當時的總價值高達40.5億美元,包括420枚ATACMS彈道導彈和1203枚GMLRS制導火箭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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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筆價值23億美元的合同,用于采購數量不詳的M109A7“圣騎士”自行榴彈炮。此前美國授權的軍售項目涵蓋60輛M109A7自行榴彈炮、60輛M992A3履帶式彈藥補給車和13輛M88A2裝甲救援車,當時的總價值高達40.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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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為9.104億美元的合同用于合資建立大口徑火炮彈藥生產線,包括155毫米炮彈。“綜合防空咨詢服務”耗資7.259億美元,反坦克導彈采購費用為1.624億美元。此外,補充未具體說明的導彈庫存,中國臺灣地區還需支出1.68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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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采購面臨的核心問題在于交付周期,M142“海馬斯”火箭炮系統合同要求在2032年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交付,而所有M109A7“帕拉丁”自行榴彈炮則需在2034年12月31日前交付完畢。用于建立聯合彈藥生產工廠的合同有效期至2029年2月28日,所有導彈及防空服務則需在2030年底前提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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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應指出,中國臺灣地區預計將在2028年前接收100套“魚叉”岸基反艦導彈發射裝置,這些裝備最早在2020年之前以23.7億美元的價格下單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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