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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
莫言是中國唯一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按理說,這是國家的驕傲,是文學的巔峰,是能被寫進教科書的成就。
但為什么,他在國內的爭議這么大?
大到有人起訴他,說他的作品“侮辱中國人”。
大到有學者公開批評他,說他“媚外”。
大到很多人提起他,第一反應不是“他寫得好”,而是“他是不是在抹黑中國”。
這是為什么?
我覺得有三個原因。
第一,莫言寫了太多“不好看”的東西。
在他的小說里,有饑餓,有苦難,有愚昧,有暴力。這些東西確實存在過,但很多人不愿意承認。
他們會說:你怎么只寫這些?你怎么不寫寫好的?
莫言的回答是:我不是只寫這些,我寫的是全部。苦難是生活的一部分,我為什么要回避?
但這個回答,很多人不接受。
在他們看來,文學作品應該“弘揚正能量”,應該“展現美好”。莫言的作品太“黑暗”了,太“負面”了,這讓他們不舒服。
第二,莫言拿了諾貝爾獎。
這是個敏感話題。
諾貝爾文學獎在很多人眼里,是西方意識形態的工具。莫言拿了這個獎,就等于“被西方收編”了。
這個邏輯很荒謬,但很多人信。
他們覺得,西方給你頒獎,肯定是你替他們說話了。不然他們為什么給你?
第三,也是最根本的——我們對文學的功能有分歧。
有些人認為,文學是工具,應該為政治服務,應該歌頌、贊美、鼓舞人心。
莫言認為,文學是藝術,應該真實、自由、獨立思考。
這兩種觀念,本質上是對立的。
當對立無法調和時,爭議就來了。
我不是說莫言不能被批評。
任何作家都可以被批評。你也可以不喜歡他的作品。
但起訴他?說他“侮辱中國人”?
這就過了。
侮辱和真實描寫是兩回事。
如果你把過去的苦難寫出來就是侮辱,那歷史書也該燒了。
我特別喜歡莫言在一次采訪里說的話。
記者問他:“你怎么看待那些批評你的人?”
他說:“我寫的時候,從沒想過他們會怎么想。我只想把我看到的、經歷過的、感受到的,真實地寫出來。如果這算錯,那我愿意一直錯下去。”
這才是作家該有的樣子。
不是為了討好誰,不是為了符合誰的標準。
就是為了真實。
所以,莫言的爭議會繼續。
但我希望,在爭論的時候,我們至少能先讀一讀他的作品。
讀了,再評價。
而不是連讀都沒讀過,就開始罵。
那樣的話,爭議永遠不會有結果。
善良一點,理性一點,別讓偏見蒙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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