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21日通過內閣決議,完成對“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其運用指南的修改,原則上將允許殺傷性武器對外出口,這一決定是日本安全保障政策的重大轉折。與此同時,日本政客頻繁參拜靖國神社、持續加碼擴大軍費預算、不斷突破和平憲法約束等一系列危險動作,讓日本右翼勢力“再軍事化”的野心昭然若揭。
高市早苗: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是必要的
“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修改是日本戰后安保政策的重大調整,主要涉及3個方面:一是取消類別禁區,廢除此前“僅限于出口救援、運輸、警戒、監視和掃雷五類非戰斗用途防衛裝備”的規定,原則上開放包括殺傷性武器在內的所有武器出口;二是突破對象限制,為“向處于沖突中的國家出口武器”設置例外條款,從而打開戰時軍售大門;三是弱化國會監督,將武器出口審批由“需國會事前批準”改為“事后報告”,決策權集中于以首相為首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
對于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一事,日本首相高市早苗21日在社交平臺X上表示:這一變化在“日益嚴峻的安全情勢下”是必要的。
那么,日本未來可能向其他國家推銷哪些武器裝備?軍事觀察員曹衛東分析稱,日本作為島國,特別重視海上封鎖作戰。此前,日本研發了12式地對艦導彈,隨后又在此基礎上研發出25式地對艦導彈,這種武器裝備的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可對標美式裝備。在受到美國武器交易限制的情況下,其他國家可能更多轉向日本采購。預計下一步,日本很可能向東南亞國家或北約國家出口這款武器。
此外,日本近日與澳大利亞簽署備忘錄,將基于日本升級版“最上”級護衛艦共同開發澳軍新型艦艇,此舉實質上意味著日本將向澳大利亞出口護衛艦。而除了護衛艦,日本此前還積極推銷“蒼龍”級潛艇,但是,日本潛艇的造價非常高,一般國家可能難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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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級護衛艦。(圖片來源:日本海上自衛隊官網)
軍火產業鏈為軍國主義復活搭建物質基礎
二戰期間,日本軍國主義的累累罪行,給包括中國在內的亞洲乃至世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戰后,日本在和平憲法的制約下,陸續制定了“專守防衛”“武器出口三原則”等一系列防衛政策,1976年,三木武夫內閣以“避免助長國際沖突等”為由,對“武器出口三原則”作出增補,實際上全面禁止了日本武器出口。2014年,安倍晉三內閣通過“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其運用指南,以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新“三原則”允許日本在所謂“有助于促進和平貢獻和國際合作”“有助于日本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出口武器裝備和技術,但僅限于非戰斗用途的救援、運輸、警戒、監視、掃雷等5種類型,并禁止向沖突當事國出口武器裝備。但日本右翼勢力的野心仍不滿足,于是有了高市政府的此次修改。
對于日本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一事,國際社會予以了高度關注。4月21日,《紐約時報》發表題為《日本解禁武器出口,進一步背離戰后和平主義》的文章,文章指出,日本政府的決定“是二戰后擺脫和平主義政策的最新一步”。英國廣播公司(BBC)也發表文章稱,日本放寬武器出口的規定打破了二戰后和平主義路線。
而在日本國內,對于高市政府解禁武器出口、修改和平憲法的一系列危險舉措,日本民眾的反對情緒高漲。據報道,從3月25日以來,一個月時間前后舉行了六次反戰游行,反對一系列復活日本軍國主義的行徑,線下總參與人數近十萬人,聲勢浩大。日本歷史學者森正孝表示:“日本在戰后的定位一直是‘和平主義’國家,然而這一點如今可能正從國家層面被推翻,或者說已經被推翻了。此次廢除‘五類限制’正是推動這種轉變的重要一步,這將會發展成為‘實質性修憲’。”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員常思純指出,武器出口管制的層層松綁,正為日本新型軍國主義勢力的抬頭與擴張提供實質性支撐。首先,軍火貿易的巨額利潤將攤薄高昂的武器研發成本,破解日本軍工產業長期存在的產能不足、造價偏高的困境,逐步搭建起技術研發、批量生產、全球外銷一體化的全產業鏈閉環,重構支撐其軍國主義野心的物質基礎。
其次,保留完整且龐大的軍工產能,使日本能夠快速實現先進武器裝備的迭代更新,并通過軍工復合體建設完善動員能力,重塑對外軍事行動能力。
再次,以武器裝備輸出為重要抓手拓展地緣布局,借軍工產業對外滲透拉攏亞太國家,日本刻意構筑其預設的陣營對抗格局,給地區安全帶來潛在隱患。【陸華宇 黃書婉(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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