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有個著名的論斷說“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個我們之前早就詳細分析過(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翻閱一下)。
而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的開篇,馬克思寫了另一段話,似乎比“鴉片論”更觸及宗教的本質:
宗教是那些還沒有獲得自己或是再度喪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感覺。但人并不是抽象的棲息在世界以外的東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國家,社會。
這段話是什么意思?
“還沒有獲得自己或是再度喪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感覺”,不好理解。有點繞,但很重要。
我們拆開了看,一個字一個字分析。看懂了,就知道為什么很多人會需要宗教?甚至有點“狂熱”。
1.還沒有獲得自己
什么意思?就是還沒有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
比如,原始人面對雷電、洪水、猛獸,他們不知道這些東西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怎么對付它們。他們感到自己“還沒有獲得”對自然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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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們想象有神在掌管這一切,用祭祀、祈禱來討好神。這就是“還沒有獲得自己”的人。
階級社會里的勞動人民也一樣。
他們被剝削、被壓迫,命運掌握在別人手里。他們感到自己“還沒有獲得”自由。于是,他們想象有一個公平的上帝,在來世會主持公道。
這也是“還沒有獲得自己”的人。
2.再度喪失了自己
那什么是“再度喪失了自己”?
沒落的統治階級就是例子。他們曾經是歷史的推動者,但后來成了歷史的阻礙。他們感到自己正在失去一切,命運不由自己掌握。
于是,他們更加依賴宗教,希望在“彼岸”找到安慰。
資本主義社會里的每一個人,某種程度上也在“再度喪失自己”。
人被物化,被市場支配,被金錢奴役。你以為是你在選擇,其實是資本在支配你。你“獲得了”自由,但很快就“喪失”了自我。
3.自我意識和自我感覺
然后,這些人就會產生一種感覺:我掌控不了自己的命運。這種感覺,就是“自我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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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憑空產生的,是在社會實踐中產生的。你工作、生活、與人交往,在這個過程中,你感受到了自己的無力、局限、自己的痛苦。
然后,你用宗教的形式來表達這種感覺。
你想象有一個神,他來掌控你掌控不了的東西;你想象有一個天國,他來補償你在這個世界受的苦;你想象有一個終極的意義,他來回答你“活著到底為了什么”的問題。
這就是許多不同宗教的“根”。
4.不是“欺騙”,是“需要”
很多人以為,宗教是統治階級編造出來欺騙人民的。
馬克思說,沒那么簡單。統治階級確實利用宗教,但宗教不是他們編造的。宗教是人民自己創造的,因為,人民有這個需要。
你活不下去的時候,你需要一個理由讓你活下去;解釋不了世界的時候,需要一個解釋讓你心安;掌控不了命運的時候,需要一個依靠讓你不崩潰。
宗教,就是這種需要的產物。
所以,宗教不會“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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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宗教是“欺騙”,那只要戳穿這個欺騙,宗教就沒了。但事實是,科學越發達,宗教并沒有消失。
因為人的“自我意識”中的那種無力感,不是科學能消除的。
就像,科學可以解釋世界,但不能消除你對死亡的恐懼。科學可以治療疾病,但不能消除你對生命意義的追問。
所以,只要人還是有限的存在,只要人還不能完全掌握自己的命運,宗教就有它存在的土壤。
馬克思說宗教是“人的自我意識”,他不是在為宗教辯護,也不是在批判宗教,他是在揭示:宗教的根,不在天上,在人的心里。
現在的宗教不是“愚昧”的代名詞,它是人對自身有限性的,一種清醒。
而至于那些蠱惑別人做出極端事情或犧牲自己利益去“供養”的,大肆詛咒別人、辱罵別人的……大概不是宗教,是邪教,要堅決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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