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醫生
醫藥反腐查處力度不斷擴大,對一線醫護的懲戒規范同步從嚴。
2026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將正式施行。該司法解釋明確將醫藥領域商業賄賂(回扣)的刑事入罪標準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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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最高檢官網
值得關注的是,司法解釋明確,普通醫生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認定“數額較大”的起刑點降至3萬元。
醫療健康領域量刑標準更嚴格
新司法解釋在追責范圍和處罰力度上體現了前所未有的嚴厲。
首先,明確民生領域處罰顯著從嚴,將食品藥品、醫療健康領域明確列為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底線領域。?在此領域的行賄受賄犯罪,量刑標準比其他行業更為嚴格,原則上不輕易適用緩刑,一律依法從重處罰?。
同時針對全鏈條同責作出解釋:?只要行賄行為出于單位意志(如集體決定、負責人授意),且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一律認定為單位行賄罪?,企業及其管理層均需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過去藥企采取的“切割”逃避法律制裁的手段行不通了。未來司法機關可以通過涉案行賄資金的來源,以及企業是否從相關行為中獲益,根據實質來判斷這究竟是醫藥代表的個人行為還是單位行為。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要求,在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情況下,違法行為的追究時效延長至5年。退休、離職、轉崗均不能免除追責。可以預見,未來醫療行業將面臨更為嚴密的法律監管與更為嚴厲的司法懲戒。
臨床醫生回扣3萬元即入刑
新司法解釋還有一項重大改變,那就是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普通臨床醫生包括民營醫院醫生)的定罪量刑標準,統一參照執行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標準。
也就是說,醫務人員累計收受藥品、醫療器械供應商回扣金額達到3萬元,就將面臨刑事追責。
對單位行賄罪的數額,新司法解釋也給出了明確標準:在醫療領域行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對單位行賄,個人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單位行賄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或者個人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40萬元,以對單位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第四條還規定,單位行賄數額20萬元以上,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涉事單位將面臨罰金,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單位行賄數額達到?200萬元,或雖不足200萬元但具備其他加重情節的,將被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刑罰將大幅加重,相關責任人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臨床醫生回扣3萬元即入刑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的案件中,醫藥領域涉案人員達6萬人之多。既包括國家工作人員如醫院院長、副院長、采購或其他分管領導,也包括掌握處方權和藥品、耗材選擇權的臨床一線醫務人員。
從案件查處實踐來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呈現出復雜多發的特征,涉及鏈條長、賄賂形式多樣、利益隱蔽性強、查處取證難度大,治理難度不容小覷。
近年來,各省份規范醫療行為,制定實施了不少規章制度。如貴州省衛健委印發《貴州省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醫療機構將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情況納入醫德醫風考評,堅決杜絕以學術行為為掩護的商業賄賂行為;河南省某三甲醫院實施《醫藥代表院內接待管理辦法》,規范醫藥代表入院開展業務審批、報備流程,要求醫院工作人員不得違規接見或收取其任何形式提供的好處,違規者將嚴肅處理。
新的司法解釋則在國家層面上,提供了法治保障,為縱深推進醫藥反腐提供了更強有力的支撐。尤其是其從量刑層面加大反腐監管力度,充分體現了國家加大醫藥反腐力度的決心,后續監管資源的投入可能將進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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