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范圍內的養老金調整通知尚未公布,但一部分江蘇省的退休人員不僅每月多領了一些錢,而且還獲得了前幾個月的補發,這是怎么回事?小編為大家解讀一下。
實際上,江蘇的這一特殊調整補發政策并非今年才有,早在2024年就存在了。當年1月15日,江蘇人社廳和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明確用三年時間完成過渡性養老金重新計發后的全額發放。2024年是第一年,2025年是第二年,今年則是第三年,也就是最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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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知》規定,并非全部江蘇退休人員都能享受相關待遇,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在《通知》規定的享受范圍內;二是2024年1月1日之前退休領取養老金,因為《通知》是從2024年開始執行的,在此節點后退休直接執行新的政策,就用不著調整補發了。
本質上來說,這次改革針對的是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方式。全國大部分地區多年前就更改了計發方式,江蘇遲遲未改革,直到2024年初才以《通知》的方式明確改變計算方法。
已經退休的企業職工用改革后的方法替他們重新核算過渡性養老金,算出來的數額低于“老方法”的,領取金額不變;高于“老方法”的,用三年時間(2024年至2026年)逐步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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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要用三年時間完成調整,所以去年和前年符合條件的江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經上漲了一些,并且從當年的1月開始補發差額,今年是最后一年,這項工作已經完成,相關江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有所增加。
那么能增加多少錢呢?這要看“新辦法”和“老辦法”算出來的過渡性養老金差額,假設差額是800元,2024年發40%,也就是320元;2025年發30%,也就是240元;2026年發剩下的30%,同樣是240元。
這位江蘇退休人員從今年1月開始每月的養老金要比去年12月多240元,補發的金額則是看什么時候到賬,把240元乘上月份數即是總的補發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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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本文說的增發和補發均為江蘇企業退休人員特有的政策,是調整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方式后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全國其他地區的退休人員無法享受。
與此同時,今年已經拿到過渡性養老金增發和補發的江蘇退休人員依然還能參加之后可能進行的全國性的養老金調整,不會因為已經加了錢、補了錢就被剔除出調整行列。
總而言之,部分江蘇企業退休人員今年已經獲得的養老金增加額可以視為“特殊政策”,與之后的常規調整不沖突。當然,今年是該政策實施的最后一年,過渡性養老金的差額已100%發放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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