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動輒數百上千萬,如何順利傳承給子女,成了很多人的關注重點。
然而很多家庭誤以為,老人一走,房產自然歸己,這種想法就是大錯特錯!
目前合規的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主要有三種:買賣、贈與、繼承,三種方式涉及的費用也不一樣,勸你別等到最后時刻才去考慮哪個最劃算,到時遲了就得多掏錢。
建議提前算好經濟賬,為家庭和諧,提前做做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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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過戶方式的區別
三種過戶方式,簡單來說,主要分為父母在世時過戶,和父母過世后繼承。
第一個,父母在世時過戶
如果是父母在世,將房子給子女,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贈予,一種是買賣。
①贈與:聽起來白送,實則并不免費,父母贈與房子給子女,就會涉及3%的契稅,將來子女想要賣掉這個房,還會涉及個人所得稅。
②買賣:父母采取買賣過戶的方式將房子給子女,會涉及1%至3%的契稅,如果房子滿足“滿五唯一”(即持有滿五年并且是家里唯一住房),契稅通常能降到1%,算下來總費用可能比贈與還低。
第二個,父母過世后繼承
這種方式最大的好處就是,暫時不用交契稅和個稅,能夠省下不少的開支,但繼承的流程相對來說會比較繁瑣。
需要辦理遺產證明、遺囑認證等一堆法律手續。如果家里子女多,老人又沒有留下遺囑,子女很容易產生糾紛,甚至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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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父母把房給子女,哪種方式更劃算?
簡單算筆經濟賬,如果從短期來看,繼承房子所涉及的稅費低,不需要個稅和契稅,印花稅只要0.05%,但將來,如果子女要賣掉繼承來的房子,除非符合“滿五唯一”,就需要繳納20%的個稅。
如果是選擇在世時過戶,雖然一開始會涉及到一些稅費支出,但是將來子女賣房的話,就可以享受更多的稅務優惠。
手續上,繼承過戶雖然稅費低,但辦起來更復雜,尤其涉及多個繼承人時,辦理更麻煩;
買賣過戶就是正常的交易流程,相對清晰簡單。
這里還要注意一點:當夫妻一方離世,另一方能否直接獲得房產?這取決于房產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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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共同財產:如果房子是夫妻共有,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一般配偶可以直接繼承其份額。
但值得注意的是,子女只能繼承房產一半中的相應份額,而不是整個房產的全部
舉個簡單例子,老王去世,房子屬于夫妻共有,分配情況:
房子的50%本身就屬于妻子;剩下50%才進行繼承分割,兒子和妻子一人一半。
最后:妻子分到75%,兒子分到25%。
如果是個人財產:如果房子是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那就得按遺囑或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來分了。
所以,總的來說,相比繼承過戶,買賣過戶的手續相對簡單,父母和子女按正常房產交易流程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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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不過戶,一直住行不行?
有人問,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已經去世,但是子女繼承房子后一直不辦理過戶,行不行?
從法律角度來講,房子長期住著不過戶,可能給自己帶來隱患:
1、產權不清,麻煩多多
房子不過戶,法律上的主人就不是你。將來想賣房、抵押貸款,或者遇到拆遷,都會非常麻煩,很可能辦不了手續、可能導致拿不到補償。
典型案例:老王去世后,兒子小王一直住著沒有過戶,在法律上,房子仍然是老王的,如果這個時候要賣房,因為沒有合法的產權人來處理這些事,在辦理過戶的手續上就會遇到麻煩。
2、容易引發家庭糾紛
如果沒有及時過戶,其他繼承人可能后來反悔,要求重新分割房產,親人之間很容易因此鬧矛盾甚至打官司。
深圳網友@阿娟:我老公家里老小,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公公去世前,大哥二哥一直不管不問,都是我老公照顧,生前公公簽訂了一份贈與協議,將房產全部給我老公,我們覺得反正遺囑最大,于是就未過戶。
哪曾想老人去世都三年多了,大哥二哥突然不認這份協議,認為這么多套房產應該平分,兄弟姐妹吵架傷了感情還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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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訴訟時效問題
《民法典》規定,遺產繼承權被侵犯了,如果20年內沒有起訴,可能就沒機會了。
時間一長,證據丟失,證人不在,想告都告不了。
典型案例:四川老肖繼承房子后,自己就去廣東打工,房子一直讓給了弟弟居住,20年過去了,哥哥想要拿回房子,弟弟不同意,后來這事鬧上法庭,最后判決兩兄弟一人一半。
所以,房產過戶的事情宜早不宜晚,遲則生變。
為啥“超20年”容易生變?
因為從法律角度說,繼承權本身沒有“過期作廢”的說法,但涉及房產過戶、維權的訴訟時效有講究:
如果是兄弟姐妹之間爭房產(比如對繼承權有糾紛),訴訟時效是3年;
但要是繼承事實很清楚(比如父母就你一個子女,也沒留遺囑糾紛),只是一直沒辦過戶,超過20年再想通過法院強制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法院可能因為“超過最長權利保護期”不支持。
簡單講,拖著越久,想走法律途徑把房子落名,難度越大。
所以,繼承房子抓緊時間拿著死亡證明、房產證、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和過戶。公證費按房產評估價的2%收取,最低不少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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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特殊情況:沒房產證的房子怎么繼承?
還有一種麻煩情況:比如一些單位的老房子,產權證還沒辦下來,房主就去世了,怎么繼承和過戶?
這種房子在法律上產權還不明晰,處理起來更復雜。建議:
①先辦繼承手續:盡快通過繼承公證等方式,把房子的繼承權確定下來。這樣,等產權證辦下來的時候,就直接是繼承人的名字了。
②家人協商好:提前和所有繼承人溝通清楚,免得以后鬧矛盾。
③保留證據:購房合同、付款憑證、單位證明等一切相關材料都要留好。以后可能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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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房產過戶的事,宜早不宜遲。提前了解、安排好,不僅能省錢,還能給家里省去很多麻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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