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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讀友薈
作者丨易中天
每到王朝的鼎盛時期,動亂的烽煙便已悄然升起,帝國的喪鐘也已悄然響起,只是大家看不見也聽不見。他們看見聽見的,是形勢大好,是歌舞升平,是“云里帝城雙鳳闕,雨中春樹萬人家”,是“錦城絲管日紛紛,半入江風(fēng)半入云”。但等到“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來”時,就后悔莫及了。大唐便是這樣。
宋神宗顯然不愿意看到這種結(jié)局。
事實上當(dāng)時的情況也不容樂觀。據(jù)清人趙翼《廿二史札記》引盧策所言,宋仁宗皇祐年間,國家財政收入三千九百萬,支出一千三百萬,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間,國家財政收入四千四百萬,支出八百八十萬,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寧年間,收入雖達(dá)五千零六十萬,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萬,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如此說來,趙家的國庫,豈不等于是空的?
支出增長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貨志》的說法,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遼夏威脅,長期作戰(zhàn),歲費彌加。這一條其實包括兩項,即“軍費”和“歲費”。所謂“歲費”,就是大宋每年送給遼國和西夏用來購買和平的錢。這些錢,不但年年要給,而且不斷增加。這是沒有辦法的事,除非能把遼國和西夏滅了。不過宋王朝顯然沒有這個能耐,不被他們滅掉就是萬幸。
但買來的和平并不可靠,所以軍費和歲費一樣,也是有增無減。二是募兵益廣,宗室蕃衍,吏員歲增。這同樣是沒有辦法的事,因為你不可能不讓人口增長,更不能不讓皇親國戚、鳳子龍孫們生兒育女。于是只好相應(yīng)增加管理的人員和機構(gòu),增加職務(wù)和官位。結(jié)果“祿廩奉賜,從而增廣”。其三就是制度問題了。宋代實行的,是中書、樞密、三司各自為政的制度。中書就是中書省,管行政;樞密就是樞密院,管軍事;三司就是戶部、度支、鹽鐵,管財政。據(jù)《宋史·食貨志》記載,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間,諫官范鎮(zhèn)就看出了這個制度的問題。范鎮(zhèn)上疏說:“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結(jié)果,國庫早已空虛,樞密院卻還在招兵買馬(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貧窮,財政部還在橫征暴斂(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省知道民眾的情況,卻無法制止樞密院的征兵和財政部的聚斂。當(dāng)然沒有辦法的。因為這種制度,原本就是為了削減相權(quán)加強皇權(quán),哪個皇帝肯改?
實際上,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本身就有問題。從皇祐到熙寧,不過二十年光景,財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當(dāng)時的條件下,經(jīng)濟增長哪有這樣的速度?顯而易見是加重人民負(fù)擔(dān)所致。支出的增長速度就更成問題,竟達(dá)百分之三十八以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里還能支持得住?
何況神宗還是個志向非凡的人。他自幼便痛心于對遼國和西夏的屈辱退讓,焦心于國家的財政緊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間就讓自己的王朝振作強大起來。他多次對臣僚說“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說“國之要者,理財為先,人才為本”。問題是,到哪里去找既敢于改革又善于理財?shù)娜四兀?/p>
他想到了王安石。
王安石的辦法,是變“常平法”為“青苗法”,即將常平倉和廣惠倉賣出陳米的錢用來做青黃不接時的“抵押貸款”。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黃不接時,糧價飛漲,賣出倉內(nèi)陳谷,可以平抑物價,此其一;賣糧所得之資可以用于貸款,此其二;平價糧食和抵押貸款都能救濟農(nóng)民,此其三;國家憑此貸款可以獲得利息,此其四。當(dāng)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農(nóng)民負(fù)擔(dān)得以減輕,也是好處之一。總之,青苗貸款利息較低,農(nóng)民負(fù)擔(dān)得起;所賣原本庫中陳糧,國家負(fù)擔(dān)不重。何況官府借出余糧,可解農(nóng)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國庫之資。這難道不是公私兩利?難怪王安石會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賦稅也能增加國庫收入(民不加賦而國用足)。
然而實際操作下來的結(jié)果卻極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標(biāo)準(zhǔn),是年息二分,即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二千。這其實已經(jīng)很高了,而各地還要加碼。地方上的具體做法是,春季發(fā)放一次貸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發(fā)放一次貸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結(jié)果,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應(yīng)該充分考慮農(nóng)民利益的低息貸款,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而且,由于執(zhí)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達(dá)到原先設(shè)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說,手續(xù)還麻煩。過去,農(nóng)民向地主貸款,雙方講好價錢即可成交。現(xiàn)在向官府貸款,先要申請,后要審批,最后要還貸。道道手續(xù),都要求人,托請,給胥吏衙役交“好處費”。每過一道程序,就被貪官污吏敲詐勒索從中盤剝一回。這還是手續(xù)簡便的。如果繁瑣一點,則不知要交費幾何!農(nóng)民身上有多少毛,經(jīng)得起他們這樣拔?
更可怕的是,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給全國各地都下達(dá)了貸款指標(biāo),規(guī)定各州各縣每年必須貸出多少。這樣一來,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攤派了。當(dāng)然,層層攤派的同時,還照例有層層加碼。于是,不但貧下中農(nóng),就連富裕中農(nóng)和富農(nóng)、地主,也得“奉旨貸款”。不貸是不行的,因為貸款已然“立法”。你不貸款,就是犯法!
結(jié)果,老百姓增加了負(fù)擔(dān),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們的尋租又多了一個旗號,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敗之實了。改革幫了腐敗的忙,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為貪官污吏害怕改革。不,他們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沒有,什么事情都不做,無為而治。如果無為而治,他們就沒有理由也沒有辦法撈錢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動作,他們就有辦法,倒不在乎這動作是改革還是別的什么。比方說,朝廷要征兵,他們就收征兵費;要辦學(xué),他們就收辦學(xué)費;要剿匪,他們就收剿匪費。反正只要上面一聲令下,他們就趁機雁過拔毛!
何況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國家財政收入。這樣一種改革,說得好聽叫理財,說得不好聽就只能叫聚斂。我們知道,在當(dāng)時的條件下,國民生產(chǎn)總值基本上是一個常數(shù)。財富不藏于國,即藏于民。國庫里的錢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錢就少了。變法以后,神宗新建的32座內(nèi)殿庫房堆滿絹緞,只好再造庫房。但這些財富是從哪里來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是從地里長出來的嗎?顯然不是。正如司馬光所言,“不取諸民,將焉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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