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場面我見多了。
職場十年,什么哭戲沒看過?我面不改色。
“王姨,我媽住院那會兒,我給了你三倍的照顧費,一天一千,七天七夜是七千塊,轉賬記錄都還在。
“我承認你辛苦,但我也沒虧待你。現在說回機票的事,
“你到底去不去?不去我就把票退了,五一我跟媽和樂樂自己走。”
王秀蘭的眼淚掛在臉上,嘴唇哆嗦了兩下,沒說出話來。
陳露這時候開口了,語氣不陰不陽:
“晚晚姐,我媽在你家做這么多年,你就這么翻舊賬?她做的再不對,你也不至于這樣說她吧。”
我看了陳露一眼,這姑娘二十出頭,在省會讀大專,學的是酒店管理。
每次放假來我家住幾天,倒是比她媽清醒一點。
“陳露,你說得對,你媽做得不對,我用我的方式點醒她。你們要是接受不了,隨時可以走,我不攔著。”
說完我上樓換了衣服出門上班。
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才回家。
第二天一早,我媽就過來跟我說:
“晚晚,你王姨說要辭職。”
我正刷牙,泡沫差點噴到鏡子上:“辭職?”
“嗯,說要回老家了,不干了。讓我跟你說一聲,讓你結一下這個月的工資,再……再給她補三個月工資。”
“補三個月?”
“她說勞動合同上寫的,辭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要么通知要么補一個月工資。她說她干滿三年了,按勞動法應該補三個月。”
我在洗漱臺前站了幾秒,然后笑出了聲。
厲害了,我的王姨。
辭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這條確實在合同里。
是我當初讓法務朋友幫忙擬的制式合同,本意是保護雙方利益,別讓她突然走人讓我措手不及。
但現在她主動辭職,卻要求我按辭退的標準來補三個月的工資。
這叫什么?這叫偷換概念。
我沒生氣,甚至覺得有點意思。
一個保姆,能想到這一層,背后肯定有人指點。
我給王秀蘭打了個電話,語氣很平靜。
“王姨,你說要辭職,我尊重你的決定。這個月的工資我會正常發,離職補償按合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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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寫的是乙方即你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即我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
“你是主動辭職的,我沒有辭退你,所以不存在補三個月的問題。”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然后王秀蘭的聲音變了。
不再是以往那個哭哭啼啼的保姆,而是帶著一種我從未聽過的冷靜和算計。
“晚晚,你要是這樣算,那阿姨也有話說了。
“你讓我買東西的時候都留著那些發票,然后你拿去報銷,那些私賬走公賬的東西,你說要是讓人查到了,你算不算犯法?”
我愣住了,甚至有些震驚。
以我對她的認知,“私賬走公賬”這幾個字,絕不是她能想出來的。
這背后一定有人。
我深吸一口氣,控制住自己的語氣。
“王姨,你是認真的?”
“阿姨也不想走到這一步。”
她說得很慢,像是在背稿子。
“但是你既然這樣對阿姨,阿姨也只能用別的東西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沒再說話,掛了電話。
然后給我發小打了電話,她在老家司法局工作,專門處理勞動糾紛。
聽完王秀蘭的話,她說了一句話:
“你家這保姆背后有人,而且很專業。”
第二天我就知道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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