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非標四輪電動車(俗稱“老頭樂”)專項整治的通告
為切實消除非標四輪電動車(俗稱“老頭樂”)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非標四輪電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貴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決定在全市開展非標四輪電動車(俗稱“老頭樂”)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貴港市所有道路,重點覆蓋城區主次干道、學校、醫院、商圈等重點區域;轄區內四輪電動車銷售門店及相關經營場所。
二、整治時間
自2026年5月11日起常態化開展。
三、整治重點
(一)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依法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非標四輪電動車,嚴禁上道路行駛。
(二)已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符合注冊登記條件,但未依法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四輪電動車,告知并督促依法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三)重點打擊非標四輪電動車無證駕駛、非法改裝、違規載人、逆行、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四)四輪電動車銷售門店及相關經營場所要主動如實宣傳并告知消費者:如屬于非標車輛的,應告知“本店銷售的四輪電動車屬于非標車輛的,不能上道路行駛”;如屬于機動車的,應告知“本店銷售的四輪電動車屬于機動車的,上道路行駛必須購買保險,到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駕駛員必須持有駕駛證”。
四、溫馨提示
對于查獲的非標四輪電動車,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予以治理。對于屢教不改的駕駛員,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扣留車輛。
請廣大群眾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理解、支持和配合整治行動,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非標四輪電動車,共同營造維護轄區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貴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5月6日
圖文:交通管理指揮大隊
采編:甘 霖、李良意
責編:莫清清
審核:梁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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