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和有線電視游說團體今天迎來一場勝利。美國第八巡回上訴法院裁定,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無權實施禁止寬帶服務歧視的聯邦規則。這項裁決推翻了拜登政府2023年批準的一項政策,該政策旨在保護低收入社區和有色人種社區免受網絡服務不公對待。
三位由共和黨總統任命的法官一致作出裁決。法院認定,FCC超越了其法律權限——該機構試圖對造成"不同影響"(disparate impact)的行為追究責任,而非僅限于監管"不同對待"(disparate treatment)。此外,FCC還將規則適用范圍擴大到不直接向用戶提供服務的企業,同樣被法院判定為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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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主席布蘭登·卡爾(Brendan Carr)對裁決表示歡迎。他曾在2023年投票反對這項規則,今天稱其為"常識性的非歧視勝利"。卡爾聲稱,該規則"會要求寬帶提供商和許多其他企業基于種族、性別或其他受保護特征歧視人們",但未解釋規則如何會導致歧視。他還將這些規則與他稱為歧視性的多元化、公平與包容(DEI)政策相提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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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組織Public Knowledge法律總監約翰·伯格邁爾(John Bergmayer)批評了這一判決。他指出:"實際效果是取消了一項針對有據可查問題的規則。"伯格邁爾解釋道,低收入社區和有色人種社區"獲得的服務更慢、設備更舊、同樣產品的價格更高"。他強調,裁決之后,FCC只能在證明存在"確鑿證據的蓄意偏見"時才能采取行動,"而這種證據幾乎從不會以書面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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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翻的規則原本允許消費者就涉嫌歧視的行為向FCC投訴,并明確了FCC調查處罰時應審查的要素。拜登時期的命令規定,"當我們認定規則被違反時,所有處罰和補救措施都將可用"。FCC將寬帶接入中的歧視定義為"非因技術或經濟可行性真實問題而正當化的、基于消費者收入水平、種族、民族、膚色、宗教或國籍而對其寬帶互聯網接入服務產生差異化影響的政策或做法,或意圖產生此類影響的政策或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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