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高等學校學生食堂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公益性、全流程監管、以學生為本,對全省公辦、民辦高校學生食堂經營、安全、價格、財務等作出全面規范,推動高校后勤高質量發展,切實保障學生餐飲權益。
《意見》明確,學生食堂堅持公益性原則,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從學生食堂盈利,以自主經營為主要方向,要求三年內自營比例達到50%以上。暫不具備自營條件的食堂,可按程序實行委托經營,引入企業須具備相應資質、良好信譽且3年內無食品安全事故,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原則上一年一簽。
在運營管理上,湖南推進 “學校采購原料、實體提供服務、學校配備管理、學校統收統支” 模式,要求基本大伙運營面積占比不低于50%,風味小吃、社會知名品牌檔口分別控制在40%、10%以內,嚴禁檔口轉包分包、收取管理費與租金。
食品安全方面,建立校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三級管理體系,落實 “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 機制,每個食堂至少配備 1 名食品安全員。同時嚴控食材質量,基本大伙食材成本占比不低于營業額65%,嚴格限制預制菜、轉基因油、高鹽高油高糖食品進入食堂,倡導低鹽低脂低糖的健康配餐。
為穩定餐食價格,《意見》要求食堂飯菜價格明顯低于校外同類餐飲,提供低價菜、免費湯與免費續添米飯服務,并按比例設立飯菜價格平抑基金(公辦按學費收入1.5%—2%、民辦1%—1.5%),應對成本大幅上漲,保障價格平穩。
財務管理上,自營食堂納入學校統一管理、實行 “收支兩條線”;委托經營食堂需設共管賬戶、單獨建賬,接受審計監督。食堂結余優先用于彌補虧損、補貼基本伙食。食材采購實行公開招標、集中定點、統一配送,鼓勵高校聯采聯供,建立可追溯監管體系。
此外,湖南明確學校為食堂管理責任主體,校長(民辦學校法人代表)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實行零租賃、免收管理費,大型設備與維修改造費用由學校承擔,食堂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價格。
《意見》同步發布高校學生食堂管理負面清單,嚴禁盈利、收費、轉包、挪用資金等10類行為,具體如下:
湖南省高等學校學生食堂管理負面清單
1.嚴禁學校從學生食堂盈利。
2.嚴禁向學生食堂服務實體收取管理費、租金。
3.嚴禁向學生食堂服務實體轉嫁學生食堂的大型維修改造、大型餐飲設備配置和更新,空調、電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務設施投入和運行費用。
4.嚴禁將學生食堂、檔口違規轉包分包或變相轉包分包。
5.嚴禁招投標和物資采購過程中違規引入學生食堂服務實體、圍標串標、弄虛作假、違規干預、優親厚友、收受回扣款等行為。
6.嚴禁擠占、挪用、貪污學生伙食費或食堂經費。
7.嚴禁從學生食堂經費中列支學校公共開支或教職工獎金福利、津補貼、招待費及其他非食堂經營服務支出等費用。
8.嚴禁在學生食堂管理中為他人謀利、搞利益輸送或以權謀私。
9.嚴禁采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10.嚴禁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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