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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山西省推動城市地熱供暖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到2030年全省地熱供暖面積提升至1億平方米以上,進入全國地熱能開發利用第一方陣。
根據《方案》規劃,我省將分階段推進地熱供暖目標:2026年底全省地熱供暖面積達到2000萬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熱能城鄉供暖替代示范項目;到2028年,地熱供暖面積超5000萬平方米;到2030年,突破1億平方米。
我省地熱資源豐富,淺層地熱資源主要分布于大同、忻州、太原、晉中、臨汾、運城、長治等地,中深層水熱型地熱資源主要集中于大同、忻州、太原、臨汾和運城五大斷陷盆地,高溫地熱資源主要分布在大同、忻州等區域。
《方案》提出,將聚焦太原—晉中、大同—朔州、忻州、臨汾—運城等片區中心城區及重點縣城,實施城市級地熱資源精細化評價。2026年10月底前,在太原市、晉中市(大學城片區)、大同市(陽高—天鎮)、運城市(鹽湖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等重點區域提交成果資料,支持建成運行一批替代供暖項目。
在政策供給方面,我省實施差異化管理。對采用地源熱泵技術、不取水的淺層地熱能項目,不再辦理取水、采礦許可;對采用“取熱不取水”(封閉無干擾取熱)技術的地熱能項目,不再審批取水許可和礦業權。同時,鼓勵持有特許經營權的既有供暖公司積極參與區域地熱供暖替代,支持地熱供暖企業就近免費接入或使用城市公共供暖管網。
為優化審批程序,我省鼓勵有條件的市推行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相關方案合并編制,實行項目備案、取水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礦業權登記聯合審批。
《方案》明確支持市縣先行先試,加快將運城市打造成地熱供暖城市級應用標桿,穩步推進陽高—天鎮高溫地熱田礦業權競爭出讓,打造大同高溫地熱分級利用基地。優先對限期淘汰的燃煤鍋爐、熱電聯產機組區域進行地熱供暖替代。
我省將建立由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的城市地熱供暖行動工作專班,形成跨部門工作機制,建立對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的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和后評估制度,保障地熱能的清潔開發和可持續利用。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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