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彥君
5月7日,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正式發布《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物品 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緝槍治爆專項行動,通過集中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全力守護全市社會安全穩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此次專項行動通告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了多項嚴禁行為,全面劃定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紅線。
其中包括嚴禁非法持有、攜帶、私藏、使用槍支彈藥及爆炸物品,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各類槍支與爆炸物品,嚴禁郵寄、夾帶槍爆物品或將其帶入公共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嚴禁走私、盜竊、搶劫、搶奪槍爆物品,同時要求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發生被盜、被搶或丟失情況時,相關責任人須立即報告,市民發現遺棄疑似槍爆物品也應第一時間報警。
通告同時出臺明確的從寬處理政策,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相關人員主動投案自首或上交非法槍爆物品的,若其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將依法減輕或不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也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對于逾期拒不投案、拒不交出非法槍爆物品的,將依法從嚴懲處,對窩藏、包庇涉槍涉爆違法犯罪人員,以及幫助其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一律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此外,通告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主動規勸在逃相關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對舉報有功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獎勵,公安機關也將嚴格保護舉報人個人信息安全,若發生威脅、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將依法從嚴追究責任。
同時,違法犯罪人員若檢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重要線索且經查證屬實,或存在重大立功表現的,也可依法獲得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通告還對此次專項行動收繳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范圍作出清晰界定,涵蓋各類制式、非制式槍支及零部件、相關彈丸,同時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黑火藥、煙火藥、震源彈、手榴彈、地雷等爆炸物品以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廣大市民若發現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相關線索,可隨時撥打110進行舉報,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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