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經快9歲的飛飛是在2023年10月被父親藏匿的,當時6歲的他也會疑惑,媽媽怎么不見了。
劉映萍曾遭受家暴,她于2024年7月與丈夫離婚,法院判決兒子飛飛由她撫養。
然而,孩子父親以“孩子不愿和媽媽走”為由,沒有履行法院判決。2024年8月,當地法院接受了劉映萍的執行申請,決定立案執行。
兩次執行不順利之后,飛飛的父親被處以限制高消費并納入失信名單的措施。直到今年3月7日,該案繼續執行。
在執行法官的監督下,劉映萍從見不到孩子變成了如今每周可以見一次。
看看新聞記者: 李珂
編輯: 楊以茗
攝像: 李響 徐瑋
責編: 姚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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