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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環球時報,新加坡出臺新規治理校園霸凌,允許對9歲以上嚴重違紀男生采取鞭打懲戒,并將于2027年全國統一執行。
新加坡鞭刑原本多用于新加坡司法懲戒體系,僅適用于18至50周歲、經醫護人員確認身體條件合格的男性罪犯。今年4月15日,新加坡正式將鞭刑納入校園紀律治理框架。
新規明確,校園鞭打必須經校長審批、由持證授權教師執行;懲戒前需評估學生心智成熟度,重在督促學生認錯自省、知錯改過。該措施僅限9歲以上男學生,女生不在適用范圍內。另外,初犯最多鞭打2下,屢犯上限為3下。停課、留校反省等常規懲戒方式,則對男女學生同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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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來源 :央視新聞
新加坡鞭刑制度源于英國和英屬印度刑法,自1965年獨立后適用范圍已擴展至95種罪行,其顯著特點是威懾力強。鞭刑不僅給犯人帶來劇烈身體痛苦,3鞭即可造成皮開肉綻,受刑后往往需要住院治療,且不易消退的鞭痕會形成社交“恥辱標簽”。
去年11月,新加坡還立法對電詐人員實施鞭刑,該法律規定,詐騙主犯、團伙成員、招募者及各類協助者均可能面臨鞭刑處罰,量刑梯度從6鞭起步,最高可達24鞭。
據法治日報,新加坡鞭刑行刑工具為長1.2米、直徑1.27厘米的特制藤鞭,行刑前需浸泡增強韌性;執行人員來自監獄署緊急應變部隊,多為經過專業訓練的武術或搏擊高手,精準控制鞭打力量與角度;醫生需全程在場監督,行刑前對犯人進行全面體檢,確保其身體狀況適合受刑,若存在健康風險可推遲或取消執行。
此次校園引入鞭打懲戒在新加坡社會引發輿論分歧:部分家長批評此舉是教育理念的倒退,也有不少家長認為相關規范早該落地。
世界衛生組織數據顯示,全球約1/4至半數兒童曾遭遇校園體罰,該組織呼吁全面廢止此類懲戒方式。世衛組織在去年發布的報告中說:“對兒童施加體罰的后果可能會持續一生,損害其身心健康、教育發展以及社會和職業功能。”
綜合 | 環球時報、法治日報、極目新聞
編輯 | 見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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