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8日),“榴蓮遭僅退款商家驅車1600公里找買家”的詞條,沖上熱搜第一。
據媒體報道,5月7日,河南濮陽一銷售冷凍榴蓮果肉商家稱遭山東德州一買家惡意“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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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稱商品于4月26日發貨,28日買家稱榴蓮發霉,申請“僅退款”。商家查看發貨視頻及買家提供的圖片后,表示買家圖片中的霉變榴蓮非發貨商品。
商家前后花費5000余元,兩次驅車行駛1600公里往返買家所在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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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還在買家住處附近垃圾桶中找到榴蓮包裝袋,但未找到榴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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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說:“這個就是掉包詐騙。”
但買家表示,霉變榴蓮已分開丟棄,“他就是誣告,貨品是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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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商家已報案,慶云縣公安局徐園子派出所已立案。
5月8日,慶云縣徐園子鄉政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地派出所已經立案調查了,涉事人員袁某某行為已經構成了詐騙,警方已經對其進行行政拘留了。
徐園子派出所民警表示:警方已經依法對涉事買家進行行政拘留,也會組織雙方開展調解工作,督促袁某某對商家損失進行賠償,切實維護經營者合法權益。
網友紛紛佩服商家的認真勁
并質疑平臺“僅退款”
這一規則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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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怎么看?
綜合自新京報、九派新聞、網友評論等
來源 | 新民晚報
作者 | 龔蓮 高飛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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