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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山西省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全省化工園區規劃、建設、認定、監管全流程工作,嚴控化工產業布局風險,推動化工產業安全綠色、集約高質量發展。
《辦法》立足我省生態保護、安全生產與產業發展實際,從嚴劃定園區選址紅線,明確提出嚴禁在地震斷層、地質災害易發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布局化工園區。化工園區內嚴禁居民居住,不得布局勞動力密集型非化工企業;園區應分區實施封閉化管理,配套建設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品等物料及人員、車輛進出實施全過程監管;園區應具備對所產生危險廢物全部收集的能力、根據園區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和所在區域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統籌配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能力等。
《辦法》指出,在園區設立及擴區方面,禁止在汾渭平原(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呂梁、臨汾、運城8市)新增化工園區;確因產業發展需要新設園區的,實行建一撤一置換原則,須經省政府批準后方可在市域內統籌調整,壓實區域生態安全管控責任。化工園區新設(擴區)選址應位于城鎮開發邊界以內,并遠離所在城市主城區,嚴格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
《辦法》細化化工園區建設硬性標準、認定申報材料及審核認定流程,健全園區日常監管、動態復核、退出處置全鏈條機制。明確園區需配齊道路管網、污水處理、消防應急、風險監測、事故廢水防控等公用基礎設施,完善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危險貨物運輸管控等配套管理體系。同時,精準劃定園區外合規化工項目建設范圍,明晰產業準入邊界,堅決杜絕違規化工項目無序建設。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將全面規范全省化工園區標準化建設,淘汰低效不合規園區,優化化工產業空間布局,持續提升全省化工行業本質安全水平。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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