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因違規開展總行禁止的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嚴、房地產貸款管控嚴重不審慎以及融資擔保中心合作業務開展不審慎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195萬元罰款。四名時任分行高管也分別受到警告和罰款處罰。
具體來看,該行小企業信貸中心總經理張景麗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李凌分別被給予警告處罰;金融一部公司客戶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石海斌,以及公司金融一部公司客戶經理柴洪波,則被給予警告并各罰款5萬元。(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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