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美國最高法院的一紙裁決,把高校平權行動推上了風口浪尖。大法官們質疑的核心很簡單:你說多元化有好處,證據呢?標準呢?什么時候算"夠多元"了?
三年過去,這個問題依然懸在空中。但三位研究者最近交了一份新作業,試圖用一串數字回應質疑——他們發現,從多元化班級畢業的商科和法學生,起薪確實更高。
![]()
不過先別急著下結論。這項研究本身就在鋼絲上跳舞,因為"多元化"和"收入"之間的關系,從來就不是一道簡單的算術題。
![]()
一、為什么這個問題這么難研究
想證明多元化教育有沒有用,最大的麻煩是變量太多。學校牌子硬不硬、入學時學生底子如何、畢業那年經濟景氣不景氣——這些因素隨便哪一個,都能把"多元化"那點微弱信號蓋得嚴嚴實實。
所以過去的研究要么樣本太小,要么結論含糊,說"可能有好處"的多,能拿出硬核證據的少。
這次的研究者——Debanjan Mitra、Peter Golder和Mariya Topchy——換了個思路:把范圍收窄,把數據量放大。
收窄,是指只盯兩個專業(商學院和法學院)和一個指標(畢業起薪)。放大,是指橫跨20多年、近350所學校、近3000名商科畢業生和更多法科生的龐大數據庫。每屆學生的數據覆蓋率大約75%,不算完美,但在同類研究里已經算厚實。
二、他們到底發現了什么
方法聽起來簡單到近乎粗暴:算一算班級種族多元程度和畢業生起薪之間的相關性。
結果在商學院樣本里,高多元化班級畢業生的起薪,有966次落在高于中位數一個標準差以上的區間。這個數字本身說明不了什么,但結合統計模型來看,研究者認為這足夠說明問題——多元化班級確實和更高的起薪掛鉤。
這里需要停頓一下。原文只提到了商學院的這組數字,法學院的詳細數據沒有展開。所以嚴格來說,我們只能確定研究者"聲稱"在兩類學院都觀察到了正向關聯,但具體效應大小、統計顯著性程度,原文沒有給足細節。
研究者自己也在論文里坦承張力:學習理論說多元化促進學習,該推高收入;但勞動力市場上種族工資歧視的文獻又說,多元化程度高可能壓低收入。兩個方向的力量都存在,他們的數據顯示前者贏了——至少在畢業起薪這個節點上。
三、這個數字能拿去法庭用嗎
三位作者的野心不止于學術發表。他們明確寫道,這些證據"應該足以促使法院重新考慮先前的裁決"。
這是個大膽的跳躍。從"觀察到相關性"到"政策應當改變",中間隔著好幾道坎:因果關系確立了嗎?效應能持續多久?是起薪差異還是長期收入差異?其他專業、其他國家、其他年代是否適用?
原文沒有回答這些問題。研究者自己也承認,"沒有明確的指標"來衡量多元化的收益,這正是整個領域的痛點。
所以他們的主張更像是一種挑釁:你說要證據,我給了;你說要標準,我試著建了;現在輪到你們來挑刺了。
四、幾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
![]()
第一,數據缺口。每屆學生只有約75%被納入統計,剩下的25%是誰、去向如何,可能影響結論。如果高收入群體恰好在這25%里,或者低收入群體集中于此,相關性就會被扭曲。
第二,多元化的定義。原文只說"種族多元化",沒有展開具體怎么算——是簡單的種族類別數量,還是考慮了比例分布?不同算法會得出不同結論。
第三,時間跨度。20多年的數據覆蓋了多個經濟周期,但研究者是否區分了不同年代效應?原文沒有說明。2008年金融危機前后畢業的學生,起薪決定因素可能完全不同。
第四,學校層面的混淆。高多元化班級往往出現在特定類型的學校——大城市、私立、資源豐富。是多元化本身有用,還是這些學校碰巧既多元又能給學生鋪好職業路?統計上很難徹底拆干凈。
五、這件事真正有趣的地方
不是結論本身,而是研究者的姿態。在DEI(多元化、公平與包容)項目被政治圍攻的當下,他們選擇用最"硬"的經濟指標——美元——來為多元化辯護。
這是一種策略性的語言轉換:不談社會正義,談投資回報;不談歷史補償,談個人收益。你說平權行動侵犯公平競爭,我說它讓畢業生多賺錢——而且我有數據。
這種論證有沒有說服力,取決于聽眾的價值觀。對法官來說,經濟證據可能比道德呼吁更有分量;但對批評者而言,這恰恰暴露了DEI的功利主義轉向——多元化不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再是權利,而是商品。
研究者沒有卷入這場哲學辯論。他們的論文停留在實證層面:這是我們發現的相關性,這是我們認為它意味著什么。至于法院該不該買賬,那是另一個問題。
六、還能想想什么
這項研究留下了一個開放的尾巴。如果多元化班級真的能提高起薪,機制是什么?是同學之間的直接互動改變了技能組合,還是多元化信號幫助畢業生在招聘市場上脫穎而出?是課堂內的學習效應,還是校友網絡的資源效應?
原文沒有深入機制。研究者說"學習理論認為……",但數據本身無法區分學習效應和其他渠道。
另一個懸念是持續性。起薪高,五年后、十年后還成立嗎?如果多元化班級的優勢只在職業早期顯現,那它的政策含義就會大打折扣。
最后,也是最根本的:一個班級的"多元化"該如何量化?這項研究用了某種指標,但原文沒有披露細節。不同的計算方式——是關注少數族裔比例,還是關注整體分布的均衡程度——會導向不同的結論。如果法院真的要采納這類證據,標準之爭只會更激烈。
研究者交了一份作業,但評分權不在他們手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