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只皮皮蝦的事件,有一個點,我不太明白。
在調查事件后,三亞市市場監管局認定海鮮售價未違規,但已對該店涉嫌商業賄賂案,就是涉及出租車/網約車拉客回扣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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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的疑問是既然已經認定飯店的海鮮收費合理,那就算店家為了攬客,犧牲自己的利潤給到了出租車司機,為什么構成商業賄賂了?
那大眾點評,高德的,交費高價做推廣,就不違法嗎?
因為不是我的專業,所以我和另一位商法的律師討論了。他給出來他的解釋,各位看有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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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如果店家確實有給出租車司機回扣來拉客,很可能有三點違規了:
一、這方面的支出應該是私下的,不入公賬的,就是司機不會開發票給店家來領取這筆費用。
對于司機來說,這筆收入屬于個人勞務或中介費,但因為是私下轉賬,司機也不會申報個人所得稅。所以影響了國家的稅收。
二、游客在陌生的旅游城市,信任本地司機的推薦”,而司機隱瞞了自己拿回扣的利益關系,把游客定向賣給了特定商家。
雖然海鮮單價符合政府調控上限,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支付給司機的回扣,最終都會作為隱性成本轉嫁到菜價里。
游客以為自己在為海鮮買單,實際上有一部分錢是在為司機的“帶客服務”買單,這就嚴重扭曲了消費者本應自由、公平的選擇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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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也因為這種私下的拿回扣拉客,消費者是不知情的,所以屬于欺騙誤導消費者, 而對于其他飯店,這個是排擠了公平競爭,因為是靠收買推薦權,而非靠產品或服務。
為什么大眾點評、高德地圖的推廣就合法?
這正好與私下回扣有很鮮明大對比,因為它們完全符合商業合規的要求:
一、商家在平臺上充值推廣,平臺會開具正規的增值稅發票,商家將其作為合法的“營銷費用”入賬,平臺也會如實申報納稅。
二、平臺的推廣是在公開的算法規則下運行的,消費者雖然看到的是推廣內容,但依然擁有完全的自主選擇權,可以比價、看差評、直接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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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司機拉客則是利用信息差,半強迫式地將游客帶入封閉的消費場景。
所以同樣大眾點評,高德等這些推廣應該是合法的,因為它正常納稅,然后一定程度的信息透明,起碼商家說知情的,競爭的公平的。
我還在慢慢消化,先聽聽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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