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則奇聞,一個律師被AI“判”了三年刑。這聽上去像段子,但它確確實實發生了。最后,這律師把百度告上了法庭。今天就跟各位聊聊這件事,聊聊這背后的一些東西。
這事要是擱在古代,得叫“莫須有”。
公元2024年秋天,南京城里出了件奇案。說它奇,不是因為案子有多復雜,而是因為判案子的,不是官府,也不是衙門,而是一個機器。
這機器不是別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百度AI。準確地說,是它家那個叫“AI智能回答”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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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南京有位律師,姓李,叫李小亮。李律師做這行也有些年頭了,不說聲名顯赫吧,也算本本分分執業,沒犯過什么事。
結果有一天,有人告訴他:李律師,你在百度上被判刑了。
李小亮一聽,覺得荒誕。他干的就是幫人打官司的事,自己什么時候成了被告,還判了?他打開手機,在百度里搜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加上“律師”兩個字。
不搜不要緊,一搜嚇一跳。
百度AI正兒八經地生成了一段話,白底黑字,清清楚楚:
“李小亮律師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后面還跟了一句:“被告人李小亮因犯爆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更絕的是,這段話旁邊,還配了一張李小亮穿著律師袍的照片。
這叫什么?這叫有圖有真相,圖文并茂地告訴你:這個律師,犯罪了,判了,坐牢了。而且犯的還不是小偷小摸,是“爆炸罪”。這罪名單看一眼都讓人心驚,放哪朝哪代都是重罪。
可問題是,這整件事從頭到尾,每一個字,每一個標點,全是編的。
李小亮從來沒有被逮捕過,沒有起訴過,更沒有判過刑。他天天在南京城里進進出出,開庭、見當事人、寫訴狀,好好的一個大活人,在百度那臺機器的嘴里,就成了階下囚。
你說這事荒誕不荒誕?
李小亮是律師,律師最熟的就是打官司。他不信這個邪。2024年9月,他一紙訴狀,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這就是這個故事的起點。接下來要說的,就是這場官司怎么打,百度怎么辯,法官怎么判。
咱們先說百度是怎么辯的。
百度在法庭上說了一番話,翻譯成大白話,是這么個意思:
“這東西不是我們編的,是AI自己生成的。AI嘛,就是人工智能,它有時候會產生‘幻覺’,就像人有時候會說夢話一樣。用戶怎么提問,AI就怎么回答,這個過程我們是沒辦法預測的,也沒辦法提前知道它會說什么。所以出了問題,你不能怪我們,因為它是個意外,是不可預見的。”
這番話你仔細品品,有沒有一種熟悉的味道?
有點像什么呢?有點像過去那種說法:“這是臨時工干的,不是我們授意的”。只不過這回升級了,不是臨時工,是AI。不是人干的,是機器干的。
百度還給這事起了一個名字:AI幻覺。
聽起來是不是很學術感?
什么叫AI幻覺?說白了,就是這機器它會瞎編,能把根本沒有發生過的事情,編得有鼻子有眼,跟真事一樣。它能把一個素不相識的律師,和一個他從來沒聽說過的罪名“爆炸罪”捏到一塊兒,然后像宣讀判決書一樣告訴你:這個人,判了三年。
而且它還知道把律師袍的照片貼上去,這就更嚇人了。這說明什么?說明它不光會瞎編,還編得特別認真,圖文搭配,力求讓你相信。
那,法官是怎么看的呢?
這里要說到庭審中一個細節,很有意思。
法官問百度方面:你說所有AI都會產生幻覺,那為什么在豆包上、在DeepSeek上問同樣的問題,人家就沒有這些胡說八道的東西?
這一問,問到了要害。
是啊,你說這是技術局限,是AI的通病,那為什么別家的AI沒得這個病?為什么偏偏你家的AI把人律師判了三年?
這就好比兩個廚子做菜,一個做出來的菜讓人吃了拉肚子,他說“做菜難免有細菌,這是烹飪界的普遍問題”。可隔壁那廚子做的菜,大家吃了都沒事。那你這個“普遍問題”的說法,就站不住腳了。
南京江北新區法院一審給出了判決:百度構成名譽侵權,要書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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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不服,上訴。
上訴的時候,百度又換了個說法。他們說,這案子要是這么判,對整個行業沖擊太大了。這是“中國人工智能大模型侵權第一案”,法院得慎重。
這話里話外透著什么意思呢?大概是說:我們現在搞人工智能不容易,正在起步階段,你要是判我敗訴,對整個產業都是打擊。
這個邏輯聽上去有點耳熟。在歷史上,新興產業替自己的錯誤辯護,經常用這套說辭:我們是新東西,規矩別太嚴,管太死了就發展不起來了。
可是歷史一次又一次地證明,真正能走得遠的產業,從來不是因為逃避責任才壯大的。
汽車工業起步的時候,難道因為汽車是新生事物,撞了人就白撞?飛機剛發明的時候,難道因為技術不成熟,出了事就不賠?從來沒有這個道理。
恰恰相反,正因為是新技術,才更應該把規矩立清楚。規矩立清楚了,大家才知道邊界在哪里,才知道怎么合規,怎么避免踩紅線。這才是對產業真正的保護。
2026年3月,南京中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的意思很明確:技術再新,法律面前沒有特權。你百度用AI技術把文字和圖片加工合成,生成了貶損性內容,明確指向了李小亮,客觀上降低了他的社會評價,那就構成侵權。所謂“不可預見”,不構成免責的理由。
到這里,官司的法律程序算是走完了。但故事還沒有結束。
判決生效之后,百度一直沒有履行。
那個被判“應當書面道歉”的判決,就擱在那兒,沒動靜。李小亮說,百度的訴訟代理人倒是跟他溝通過執行和解的事,可最終沒能達成一致。
沒辦法,他又往法院跑了一趟;這回不是去立案,是去申請強制執行。
一個執業律師,被逼得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畫面,想想也挺魔幻的。
2026年5月8日,江北新區法院執行局打來電話,說執行案即將立案。
這個故事到此,暫時告一段落。
回過頭來看,整件事最讓人感慨的,其實不是AI犯了錯。技術會犯錯,這本來沒什么好奇怪的。真正讓人感慨的,是犯了錯以后的態度。
百度從頭到尾都在說一句話:這不是我的錯,是AI的錯,我攔不住它,我也想不到。
可是,這臺AI是誰家的?是百度的。這AI之所以能生成那些字、配那些圖,是因為它用的是百度的數據,跑的是百度的算法,部署在百度的平臺上,為百度帶來商業價值。所有這些鏈條,最終都指向一個名字:百度。
既然是你的東西闖了禍,你當然要負責。這道理樸素得很,一點不復雜。
古人有一句話,叫“解鈴還須系鈴人”。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誰制造的問題,誰來解決。
AI能產生“幻覺”,這個或許暫時沒辦法根治,但至少有一件事是可以做到的:當這個幻覺傷害了一個具體的大活人的時候,站出來,老老實實道歉,想辦法彌補,然后改進技術,盡量讓它少犯同樣的錯誤。
這才是大廠該有的樣子。
而不是等法院判了,還不履行,還等著人家來申請強制執行。
這樣做,輸掉的恐怕不只是官司,還有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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