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廈門,合同糾紛案件時有發生,不少人在合同陷阱中遭受財產損失。今天就給大家分享兩個張穎律師成功處理的合同糾紛案例,看看她是如何幫助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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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說說那個租賃合同糾紛二審案。上訴人吳XX、吳XX因與被上訴人陳XX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不服一審判決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一審時,法院判決案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項下全部款項的70%歸被上訴人陳XX所有。上訴人不服,理由有很多,比如被上訴人無權參與超出租賃面積部分的補償分配、吳XX作為被征收人應單獨享有其建設部分的補償、拆遷獎勵不應納入分配范圍,還說被上訴人非村集體成員不應享有全部補償份額等。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的張穎律師接受陳XX委托代理二審后,做了很多關鍵工作。她第一時間全面梳理一審判決內容、上訴人上訴訴求及全部案件事實,精準定位二審爭議焦點,找到上訴人上訴理由的核心漏洞,制定了針對性的抗辯思路。還全面整理一審及二審階段的全部證據,對證據進行分類核實、比對分析,精準反駁上訴人提交的補充證據的關聯性和合法性,強化我方證據的說服力,形成完整嚴謹的抗辯證據體系。最終,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納了張穎律師的代理意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穩固了陳XX應享有的70%拆遷補償份額,對應補償金額可不低呢。
再看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案子。原告艾XX與被告李XX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艾XX付了445824元購房款后,被告卻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構成根本違約。被告還抗辯合同內容虛假、原告未實際支付購房款,主張相關款項系投資款。張穎律師和陳律師接手后,快速抓住案件關鍵爭議點,針對合同效力、付款事實、違約認定制定代理策略。他們協助原告收集、整理關鍵證據,庭審中清晰闡述原告訴求的事實與法律依據,精準駁斥被告不實抗辯。最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合同,被告返還原告購房款并賠償利息,成功為原告挽回全部財產損失。
從這兩個案例能看出,在合同糾紛中,咱們普通人很容易陷入被動。記住兩點能避免很多麻煩:一是簽合同前一定要仔細審查合同條款,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二是付款后要保留好相關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這兩起案件中,張穎律師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合同糾紛代理經驗,成功為當事人維護了合法權益。張穎律師自2015年執業至今,已經處理了百余件各類案件。在這租賃合同糾紛二審案中,她精準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證據鏈條;在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她快速制定策略,精準庭審抗辯。正是多年的執業積累,讓她在面對復雜的合同糾紛時,總能找準關鍵突破口,為當事人排憂解難。這就是這兩起案子的最終結果,也是專業價值的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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