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香港高等法院門口,一輛保姆車緩緩停下。
車門打開的那一刻,四個助理同時動了起來——兩個魁梧男助理搶在前面開路,另外兩個女助理緊隨其后。
墨鏡、口罩、黑色大衣,張柏芝就這樣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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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說話,步伐很穩,徑直走進法院。
這一幕,是她第三次出庭,也是壓在她心上整整五年的那樁官司,終于走到了正面交鋒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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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這場官司,得先搞清楚兩個人之間的關系。
余毓興不是張柏芝的普通經紀人。
他是張柏芝父親的多年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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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 余毓興在圈子里做過不少大事。 鄭伊健、張衛健、林心如、周秀娜、吳佩慈、張馨予,這些名字都和他有過合作關系。 他投資過《河東獅吼2》《食神》,聯合制作過《笑傲江湖》《倚天屠龍記》,手里還握著《逃學威龍》《賭神》等經典IP的電視劇改編權。 不是小角色。 張柏芝也不是沒來頭的人。 1980年生于香港,《喜劇之王》《河東獅吼》《星愿》,是她立起來的代表作。 千禧年前后,她是香港娛樂圈最耀眼的那批年輕面孔之一。 但人生有起有落。 離婚之后,張柏芝的處境急轉直下。 事業停滯,形象受損,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同時還急需4000萬港元買房。 她找過一些人,都沒成。 最后,她找到了余毓興——那個她從小叫"契爺"的人。 余毓興答應了。 他說,是看在與張柏芝父親多年友情的份上,也覺得她一個人帶孩子不容易。 4000萬港元,以預支片酬的形式,打進了張柏芝的賬戶。 這筆錢,后來成了一切爭執的起點。 2011年7月,第一份合約簽下來了。 名字叫《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期八年。 核心條款就兩條:余毓興是張柏芝在全球范圍內唯一合法的經理人;張柏芝拿了4000萬港元的預支片酬,對應需要出演四部指定電影。 一年后,兩個人又加了一份。 2012年5月,《張柏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簽訂,余毓興再追加276萬港元,換來張柏芝再多出演兩部戲的承諾。 兩份合約加在一起,預支片酬總額4276萬港元,張柏芝需要履行的義務是:出演六部電影。 在余毓興的邏輯里,賬算得很清楚。 給了錢,簽了字,拍了戲,結清賬。 商業模式簡單直接。 但事情沒有按這個劇本走。 張柏芝方面給出的說法截然不同。 她承認收到了那筆錢,但她說那是"救命錢",是私人之間的財務周轉,不是什么商業投資。 更關鍵的是,她說那兩份合約根本就是假的——合同上的簽名,不是她本人簽的。 這句話一出來,整個案子的性質就變了。 不再是"你違約了沒有"的問題,而是直接變成了"這份合約是不是真的"。 除了簽名真偽,張柏芝方面還拋出了另外一張牌。 余毓興的公司,在2013年已經宣告清盤。 既然公司都沒了,合約應該隨之失效。 而且張柏芝方面指控,余毓興從2013年起就單方面停止為她安排工作,是原告一方先違的約。 更炸的指控還在后面。 張柏芝方面稱,余毓興在2014年偽造了她的公章,以她經紀人的名義,擅自對外簽約了綜藝節目《女神的新衣》,私吞了200萬港元的出場費。 張柏芝已經就這件事發出律師函。 你把這幾件事疊在一起看:合同上的簽名疑似偽造、公章被偽造使用、出場費被私吞——張柏芝方面呈現出來的,是一個系統性失信的對手形象。 但余毓興方面當然不認。 兩個人的說法,從2011年一直到對簿公堂,每一個細節都對不上。 誰是誰非,證據說了算。 但問題是,這個案子的證據本身,也成了爭議的一部分。 2020年,余毓興正式入稟香港高等法院。 從簽約到起訴,隔了將近十年。 這十年里,兩個人沒有公開撕過,糾紛壓在水面以下。 直到2020年,余毓興決定走法律途徑,要回那筆他認為屬于自己的錢——至少1276萬港元。 為什么是1276萬,不是更多? 余毓興的算法是這樣的:4276萬港元預支了,張柏芝只拍了其中一部《危險關系》,扣掉這部戲的片酬,剩下的錢沒有對應的履約內容,所以要還。 1276萬,是他賬上算出來的那個"窟窿"。 但張柏芝說,她根本就沒拿到那筆錢。 兩個人對同一筆錢,連"有沒有打過來"這個基本事實都各執一詞。 案子從2020年一路拖,前兩次開庭,張柏芝都沒有親自出現。 到2025年12月,第三次開庭,她來了。 2025年12月5日,這是本案最受關注的一次庭審。 張柏芝進場的那一幕,被媒體捕捉得很完整。 一身黑,墨鏡,口罩,四個助理護送,步伐平穩但明顯比幾個月前在演唱會上消瘦了不少,脖頸處的紋路清晰可見。 她沒有接受采訪,直接進庭。 庭上,爭議焦點集中在三個方向。 第一,合約真偽。 張柏芝的立場很明確:那兩份合約是偽造的,簽名不是她本人所簽。 余毓興方面則堅持合約真實,并請來了美國筆跡鑒定專家John Paul Osborn出庭作證。 Osborn的結論是:合約上的簽名書寫流暢,行筆自然,沒有描繪偽造的痕跡,與已知簽名高度吻合。 張柏芝方面也請了筆跡鑒定專家,結論與此相反。 兩個專家,兩個結論,都站在法庭上,法官只能等第三方機構最終鑒定。 第二,款項性質。 余毓興說這是投資,是預支片酬,有合約為證。 張柏芝說這是私人借款,是救急用的,跟拍戲沒關系。 4276萬港元,在兩套敘述里,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張柏芝還拋出了一個細節:余毓興并沒有通過公司賬戶走賬,沒有正式的打款記錄。 如果這是真的,那余毓興方面的指控從源頭上就站不穩。 第三,封殺問題。 庭審中,張柏芝還回應了"被向太封殺"的傳聞。 她情緒激動,多次打斷對方律師的提問,法官不得不反復維持秩序。 最激烈的時候,她在庭上大喊,說所有的東西都是假的,說自己兩天沒睡覺,說這一切都不公平。 眼淚流出來了。 這一幕被媒體大量報道,但反響很復雜。 有人同情,有人存疑。 畢竟她在庭上還自曝了一件事——她說自己數數只能數到7,到8就開始恐懼,連自己的電話號碼都背不出來。 但網友很快發現,她對那筆4000萬的資金細節記得相當清楚。 2025年12月9日,張柏芝完成了最后一次作供,審理階段正式結束。 法庭宣布:結案陳詞定于2026年1月13日進行。 筆跡鑒定報告,也將在2026年1月公布。 一切還沒有結果,但最關鍵的證據,已經在路上了。 這時候要說清楚一件事,很多人混淆了。 張柏芝這一階段涉及的,不是一場官司,而是兩場。 一場是主案:余毓興起訴張柏芝違約,追討1276萬港元。 這場案子,截至2026年1月,尚未宣判,正處于結案陳詞階段。 任何說張柏芝"贏了"或者"輸了"這場官司的說法,都是不實的,需要等待法官的最終裁定。 另一場是并行的誹謗案。 這場的起點,是2024年6月1日。 那一天,余毓興發布了一首歌,名字叫《以犬之名》。 歌里充滿攻擊性語言,誘導網友辱罵和詆毀張柏芝。 余毓興接受媒體采訪時更直接說:"張柏芝當年不惜自認是一條狗,以博取他的同情和信任,沒想到拿簽約金后不按合約拍戲。" 張柏芝工作室隨即發出聲明:相關言論嚴重不實,已委托律師就侵權行為提起訴訟。 這場誹謗案,判了。 張柏芝勝訴。 按照判決書的要求,余毓興須公開向張柏芝道歉,并賠償八萬余元。 張柏芝工作室在社交平臺發布了這一消息,并宣布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兩場官司,時間線交疊,事件性質不同,但都和同一個人有關,都和同一段恩怨有關。 誹謗案的勝訴,是一個信號。 余毓興用輿論手段打擊對手的那條路,已經走到了法律的邊界。 但那場1276萬的主案,結果仍然懸著。 筆跡鑒定的報告,才是壓在一切之上的那把鎖。 簽名是真的還是假的,這個問題一旦有了答案,整個案子的方向就會隨之改變。 如果專家認定簽名是真的,張柏芝就很難再維持合約偽造的立場;如果鑒定結論支持張柏芝,余毓興的主張則從根基上動搖。 兩個結局,兩個方向,都不是小事。 從2011年的第一份合約,到2026年的結案陳詞,這場官司跨越了整整十四年,兩個曾經以"義父女"相稱的人,在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庭上反復交鋒,互相揭底,誰也沒有退。 這不只是一樁娛樂圈的合同糾紛。 這是信任崩塌之后,兩個人用法律語言來重新定義那段關系的過程。 說完官司,不得不說說張柏芝自己的狀態。 她在綜藝節目上提到過,自己早就立好了遺囑。 這句話一出來,現場嘉賓都愣了一下。 她那時候才四十出頭,按理說立遺囑這件事還不那么緊迫。 但她的理由,說出來之后,很多人都沉默了。 她說,她怕自己走了之后,三個孩子為了遺產鬧起來。 提前寫清楚,是為了讓他們以后不用撕。 這個邏輯,說悲觀也不是,說現實也不為過。 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沒有另一半,意外什么時候來誰也不知道。 她在節目上說,五一假期的時候因為地板太滑摔倒了,指甲蓋都掀開了,好在第二天就沒大礙。 就是這種日子。 關于三個孩子,她說得很具體。 大兒子剛成年就迫不及待去考駕照,一次通過。 二兒子熱愛運動,知道保護好自己不讓她擔心。 三兒子一直被她護得很好。 母親節的視頻里,她給每個孩子都說了一段話,說得出每個人的性格和偏好,清楚得像是把他們研究透了。 事業上,這幾年她在慢慢往回走。 2021年《乘風破浪的姐姐》,然后是《我們的客棧》,再到《一路繁花2》,節目一個接一個,流量一點一點積累起來。 就在官司鬧得最熱的那段時間,她剛捐了100萬馳援香港火災——然后轉頭就站上了被告席。 這種反差,不是編出來的。 在公眾面前,她是那個帶著三個孩子獨自打拼的媽媽。 在法庭上,她是那個要面對1276萬索賠的被告。 兩個身份同時壓過來,哪個都躲不掉。 至于三胎的生父是誰,這個問題熱鬧過很長一段時間。 出生證明上生父一欄是空的,孩子跟著她姓。 各種版本的猜測都出來過,但沒有一個有實質證據。 謝霆鋒專門發過聲明否認,其余的說法更是無從核實。 這個問題,已經慢慢被時間稀釋了。 孩子長大了,生活在繼續,父親是誰,對張柏芝來說好像已經不是最重要的那件事。 把這整件事從頭梳理一遍,有一個感受越來越清晰。 這場糾紛的核心,從來不只是那4276萬港元,也不只是那兩份合約。 它的底層是一段關系的徹底破裂——一個叫"契爺"的人和一個叫"契女"的人,在利益和信任上全面崩塌之后,用最冷硬的法律手段來算清彼此。 余毓興花了五年時間走完了訴訟程序,張柏芝三度出庭,在法庭上哭過、激動過,說過"所有東西都是假的"。 沒有一方認輸,沒有一方退讓。 誹謗案判了,余毓興要道歉要賠錢;違約主案還沒有結果,1276萬的去向仍然懸著;筆跡鑒定的報告正在路上,那個簽名到底是誰簽的,可能是壓垮其中一方的最后一根稻草。 張柏芝在庭上說過一句話,大意是:官司輸贏不是最重要的,她更在意的是不能讓自己背負那個不實的名聲。 這句話,是真心話還是表演,旁人沒法判斷。 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這場官司還沒有走完,但它已經把兩個人身上最脆弱、最復雜的那些部分,徹底暴露在了公眾面前。 這不是電視劇,沒有人在幕后設計劇情。 但它比大多數電視劇,都要真實,也都要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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