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丨韓利明 實習生蔣雨桐
編輯丨季媛媛 張偉賢
5月14日,有媒體報道稱,自5月15日起,司美格魯肽、替爾泊肽等GLP-1類藥物均需憑有效期內的醫院紙質處方單方可購買。相關工作人員明確說明:“處方需在三天有效期內使用,超出有效期將無法購藥;同時,購藥的藥品名稱、劑量、規格等必須與處方單完全一致,若醫生開具的處方為司美格魯肽,則無法購買替爾泊肽。”
對于此次購藥規則的調整,有藥房工作人員表示:“主要是為了控制,不給亂買亂打。”另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調整與5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密切相關。《條例》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為進一步探究該情況,5月14日晚間,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走訪了上海市長寧區一家連鎖藥房。該藥房工作人員表示,門店已處于夜間診所狀態,互聯網醫院系統無法下單,建議次日營業時間前往購買。
5月15日上午,記者再次致電該藥房,工作人員回應稱,只要持有處方即可購買,電子處方也可正常購藥,并未明確要求必須提供醫院紙質處方。
![]()
圖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拍攝
不過隨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走訪的深入,發現各地、各家藥房對于司美格魯肽等GLP-1類產品的購買規定存在差異。這種差異或與各藥房執行力度等因素有關,但整體來看,GLP-1類藥物憑處方購買的趨勢或已漸嚴。
與此同時,GLP-1產業也正迎來激烈競爭。有分析師指出,行業競爭的維度已從單純的“拼療效”升級為全方位的“拼質量”,肥胖癥的治療敘事也正轉向以循證醫學為基礎的慢病全病程管理模式。
![]()
購藥新規落地不一
“還有半小時!半小時后司美格魯肽將調整購買規則,晚上十點之后,互聯網電子處方將無法使用,只能憑借醫院開具的正規處方才能購入。”5月14日晚間21時30分,上海市武夷路上一家藥房的工作人員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即便當下順利購入一針,后續再次購買仍需前往醫院開具處方。”
記者發現,該藥房僅有司美格魯肽和瑪仕度肽在售。店員表示:“剛剛店內還在討論這件事,目前‘處方限購’僅限于司美格魯肽,瑪仕度肽可以正常選購。”同時,該店員強調這是全國同步執行。而對于替爾泊肽等產品,該店員表示由于店內未售,具體情況并不知曉。
5月15日上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致電上海四家不同區域的藥房。其中,位于虹口區的一家連鎖藥房明確表示,自5月15日起開始執行新政策,購買GLP-1類藥物必須提供醫院處方;其余三家不同區域的藥房工作人員則均表示,無需處方,直接前往線下門店即可購買。
在距離上海市區300公里的揚州,記者走訪了五家線下藥店,發現僅有一家藥店有司美格魯肽等GLP-1類減重產品在售,且該藥店明確表示,自5月15日起,購買此類藥物均需提供醫院處方。此外,記者致電當地另一家藥房咨詢,對方則表示無需處方即可購買。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5月8日,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已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司美格魯肽、替爾泊肽等藥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零售企業必須嚴格落實處方藥銷售管理規定,憑執業醫師開具的真實、有效處方銷售該類藥品,嚴禁不憑處方銷售、不審核處方銷售、超處方范圍銷售以及“先銷售后補方”等違規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網售渠道,《通知》明確,平臺應利用技術手段建立嚴格的關鍵詞過濾與商品上架審核機制,對包括司美格魯肽、替爾泊肽在內的高風險注射劑、處方藥進行常態化巡查。嚴禁未取得藥品零售資質通過網絡銷售該類藥品。
事實上,電商渠道已成為當前GLP-1類藥物銷售的重要陣地。此前京東健康預估數據顯示,互聯網醫療渠道預估已占據減重藥品市場70%以上的份額,遠超醫院內分泌科/減重門診(20%)、醫療美容機構(5%)及藥店(5%)等傳統渠道,成為市場新主流。
對比當前線下藥房購藥管控趨緊的態勢,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也在多家線上平臺嘗試購買司美格魯肽等與減重相關的GLP-1類藥物。
調查發現,淘寶、京東等主流電商平臺,目前網購GLP-1類藥物尚未強制要求提供紙質處方單。即便是首次購買的用戶,僅需完成平臺預設的簡單問診流程即可,部分情況下甚至無需提供任何處方,便可直接下單購買。
![]()
圖片來源:電商平臺截圖
![]()
自行購用隱患重重
整體來看,線下藥房GLP-1類藥物購藥管控呈現趨緊態勢,而線上渠道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需警惕用藥安全風險。
據多家媒體報道,此前有19歲的陳女士因節后急于瘦身,自行網購使用某款減肥藥,結果出現反復劇烈嘔吐,心率直接飆到160次/分,出現嚴重心律失常,緊急送醫后才脫離生命危險。
國家藥監局網站曾多次強調,司美格魯肽、利拉魯肽、替爾泊肽等藥品是一類治療糖尿病的處方藥,部分品種被批準用于治療肥胖和超重,但適用人群有嚴格限制。使用此類藥品,應當經醫生診療,憑處方從正規渠道購買,并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合理用藥。
也有專家提醒,不屬于適用人群自行選擇用藥,可能會引發胃腸道的嚴重不良反應,造成身體健康損害;從非正規渠道購買使用此類藥品,或者購買使用未經批準(宣稱含有類似成分)的相關產品,可能存在成分不明、劑量不準、摻雜使假等質量問題,無法保證治療效果,還可能引發嚴重毒性反應,威脅生命安全。
事實上,每款獲批上市的減重類GLP-1藥物都有嚴格的適應癥要求。例如新華網此前報道顯示,使用司美格魯肽減重版時,初始BMI需符合以下條件:BMI≥30kg/m2(肥胖),可以直接使用;BMI≥27kg/m2(超重)且存在至少一種體重相關合并癥,例如高血糖、高血壓、血脂異常、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或心血管疾病等,方可使用。
自行網購、隨意加量等行為,暗藏多重巨大隱患。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普通外科中心減重與代謝外科主任張鵬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臨床上有不少患者自行服用相關藥物,但缺乏劑量調整、停藥時機及禁忌證篩查的專業指導,非常容易導致治療失敗。”
“科學使用上述藥物減重時,在使用禁忌癥方面,我們一般需要做六項評估,包括甲狀腺髓樣細胞癌篩查、?多發性內分泌腫瘤2型篩查、?胰腺疾病篩查、胃腸道問題篩查、精神健康問題篩查、?腎功能篩查。”張鵬補充,?備孕及妊娠期女性?禁用,需至少停藥3個月后再計劃懷孕。
除用藥前評估外,?張鵬還強調,GLP-1減重藥物需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使用:從低劑量開始,逐步調整以減少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每3個月復查體重、代謝指標及潛在副作用;停藥時,需要做停藥評估,在醫生指導下逐步減少劑量直至完全停藥。“停藥后并不意味著可以一勞永逸。”張鵬提醒,需要通過合理飲食、規律運動和行為習慣,代替藥物約束,才能真正維持減重成果。
SFC
出品丨21財經客戶端 21世紀經濟報道
微信統籌丨黎雨桐 編輯丨曾靜嬌
21君薦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