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江西省吉安市廬陵幸福里項目正式完工交付。然而,曾先生等四人因工程層層轉(zhuǎn)包、壓價施工深陷被動,此前繳納的100萬元工人工資保證金,在項目完工后被涉事企業(yè)相互推諉、拒不退還。企業(yè)一方否認收款人員身份,監(jiān)管部門雖接投訴啟動核查,事件處置仍懸而未決。
百萬保證金難退:口頭承諾成空文
矛盾的根源始于2022年。廬陵幸福里項目主體工程與基礎裝飾工程,由江西省龍式建筑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稱“江西龍式建筑”)承建。2022年9月至10月期間,曾先生等四人為承接項目外墻漆工程,分三次向江西龍式建筑指定的財務人員賬戶轉(zhuǎn)賬,合計繳納100萬元,作為工人工資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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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曾先生等人的100萬元轉(zhuǎn)賬流水)
雙方當時口頭約定,繳納保證金后,曾先生等人即可進場承接外墻刷漆工程。為此,他們提前籌備施工團隊、備好相關物料,做好了全面施工準備。
可承諾并未兌現(xiàn)。江西龍式建筑后續(xù)以各類理由拒絕履約,曾先生等人未能承接約定的外墻刷漆工程,而他們所繳納的保證金也未退還。此后一年多,曾先生等人多次溝通退款,保證金返還始終沒有進展。
層層轉(zhuǎn)包下的壓價施工
2023年12月,事情出現(xiàn)轉(zhuǎn)機,卻讓曾先生與合作伙伴劉先生陷入更深的被動。江西龍式建筑將項目地下室膩子粉改白工程分包給吉安市程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下稱“程楠裝飾”),約定包工包料施工,單價為每平方米13元。然而,拿到工程后,程楠裝飾并未自行施工,而是將工程全部轉(zhuǎn)包給曾先生等人。“因為13元的價格太低,團隊中另兩人選擇退出,我和劉先生本來也不想接,知道會壓價,沒想到壓得這么狠。”曾先生說,程楠裝飾給出的結算單價比原分包單價低了3.5元每平方米,按工程總量計算,總價直接減少二三十萬元。但因100萬元保證金遲遲未退,曾先生等人只能硬著頭皮承接,試圖通過施工推動保證金返還。可最終,兩者均未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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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相關分包合同)
實際施工人全程負責總包分包僅“賺差價”施工期間,曾先生作為實際施工人,全程負責施工人員招募管理、材料采購、質(zhì)量把控等核心工作。而江西龍式建筑與程楠裝飾均未參與任何實際施工與管理,僅通過轉(zhuǎn)包、分包環(huán)節(jié)賺取差價。“從頭到尾都是我們自己干,他們只是層層轉(zhuǎn)包。”曾先生說。這筆總價高達92萬余元的施工款項,曾先生除去稅費后卻只拿到了54萬余元。而這些遠不足以覆蓋他前期投入的材料和工人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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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幸福里小區(qū)工程結算單)
竣工后互相推諉:保證金無人認領
2025年6月4日,廬陵幸福里項目全部完工并順利交付,相關驗收手續(xù)均已辦理完畢。項目竣工交付,本應是款項結算、保證金返還的節(jié)點,可曾先生等人拿著結算單索要工程款、要求退還100萬元保證金時,卻遭遇了兩家企業(yè)的“踢皮球”。
曾先生表示:“江西龍式建筑說保證金是程楠裝飾相關事宜,讓我找程楠;程楠裝飾又說保證金是我交給江西龍式建筑的,和他們沒關系。”兩家企業(yè)均不承認收取過這筆保證金,卻又都認可“存在100萬元保證金”的事實,退款責任始終無人承擔。
部門核查啟動:企業(yè)否認收款人員
北極海新聞聯(lián)系吉安市城鎮(zhèn)發(fā)展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已接到廬陵幸福里項目相關投訴,針對江西龍式建筑聲稱“公司并無曾先生等人提及的財會人員”的說法,中心已記錄在案,具體情況將深入調(diào)查,后續(xù)依法依規(guī)處置。
此外,吉安市城鎮(zhèn)發(fā)展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已收到相關投訴線索,正在組織人員進行核查事件全貌,后續(xù)將及時公開核查結果與處理情況。
截至發(fā)稿,江西龍式建筑與程楠裝飾仍未就保證金返還、工程轉(zhuǎn)包問題給出明確解決方案,曾先生等人的維權之路仍在繼續(xù)。(記者思遠)
北極海新聞“拍案說法”律師觀點:
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于曉荷律師認為:本案屬于建設工程領域典型的保證金返還與轉(zhuǎn)包糾紛,核心爭議在于保證金返還主體認定與層層轉(zhuǎn)包責任劃分。從事實來看,當事人基于口頭約定支付100萬元保證金,無書面協(xié)議明確收款主體、返還條件及違約責任,是引發(fā)推諉的關鍵。款項轉(zhuǎn)入總包方指定人員賬戶,但總包方否認收款人員身份,分包方主張未收取保證金,雙方責任邊界模糊。案涉工程存在總包分包、再轉(zhuǎn)包的情形,總包與分包均未實際施工,僅通過轉(zhuǎn)包賺取差價。實際施工人被迫承接低價工程試圖抵扣保證金,工程款結算與保證金返還相互交織,法律關系較為復雜。依據(jù)合同相對性原則,保證金返還責任需結合轉(zhuǎn)賬憑證、溝通記錄等證據(jù)綜合認定;轉(zhuǎn)包行為合法性及工程款結算爭議,需按建筑工程相關法律及合同約定處理。本案提示,工程合作應簽訂書面合同,明確保證金條款、各方權責及結算規(guī)則,留存完整交易證據(jù),防范履約風險。
來源:北極海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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