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徐志摩先生當年對某邪惡之地的評價是——“集中你那偉大的破壞的天才,一手拿著火種,一手拿著殺人的刀,趁早完成你的工作,好叫千百年后奴性的人類的子孫,多多的來,不斷的來,像他們現在去羅馬一樣,到這暗森森的雀山的邊沿,朝拜你的牌坊,紀念你的勞工,謳歌你的不朽!”
那一年,他還不到三十歲,徐志摩先生對此地之警覺,在我看來,永遠可讓吾族殷鑒。
只有他,在所有人都望見光的地方,看見了那把刀。
旁人看見明天,他看見墳,旁人聽見贊歌,他聽見血。
他后來寫:那座城里,沒有人道的喜色,有的是偉大的恐怖與黑暗。
他說,那城一手拿著火種,一手拿著殺人的刀。
事情,起于一個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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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那座海邊的城,本來是我們的。
它一句話頂回去,用的是當年征服者改的那個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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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元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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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當年說,墨寫的謊說,決掩不住血寫的事實。
可是,當血寫的事實,被準許擦掉的時候,又該怎么辦?
一個外人的賬號,指著這片土地上的人破口大罵,罵了一年又一年,為什么還好端端地掛在那里?
誰給它加的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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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品品這句話。
還有,蹲在吾地之互聯網平臺上,罵著這片土地上的人,又是誰給的狗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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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異土羅剎之賬號,從頭到尾,都是這副嘴臉。
之所以開頭提到徐志摩,是因為我想起徐志摩記過的一個故事。
當年有個英國作家去某地訪問,進了一所小學,孩子們齊聲說,最愛讀的就是他的書,還能一口氣背出他十幾本著作的名字,作家心里一動,起了疑。
第二天,他自己悄悄換了一所學校,把同樣的問題,又問了一遍——孩子們一臉茫然,根本沒聽說過他,書架上,連他一本書都沒有。
原來,頭一所學校里的一切,都是演的。
徐志摩為這件事,寫下四個字:暴長掩短。
反正吧,你們那把潰敗吹成捷報,把演出來的說成真發生過的,把侵略者打扮成受害者,把被它炸成廢墟的之地,都擅長反咬一口,這犬牙也伸得夠長。
對了,它不怕你,它一丁點都不怕你。
憑什么,在我自己腳下這片土地上,哪句話能說,哪句話不能說?竟能如此反差?
這一份從從容容的篤定,到底,是從哪里來的?
再往里說一層。
為什么一個犯下過滔天血債之地,到了今天,可以這樣毫無愧色地,站在你面前,笑你的祖宗,啐你的臉?
1970年,在華沙,猶太隔離區死難者的紀念碑前,聯邦德國的總理勃蘭特,突然雙膝跪了下去,沒有人安排,沒有人示意,事先連他身邊的隨從都不知道。
一個本身沒有罪的人,替一個有罪的民族,跪了下去。
那一跪,全世界都看見了,從那一天起,德意志,這個曾經制造了奧斯維辛的民族,重新被人當作人來看待,重新,贏回了尊重。
尊重,是這樣來的。
它是一個民族,肯為自己的罪孽,低下高傲的頭顱,一寸一寸,換回來的。
你們這群羅剎之惡靈,道過一次歉嗎?低過一次頭嗎?為那一江的冤魂,它默哀過哪怕一秒鐘嗎?
沒有,一次,也沒有。
它非但不悔,還要倒打一耙,非但不愧,還要把刀重新架到你脖子上,逼你叫它一聲爺。
它甚至學會了你的語言,鉆進你的家門,當著你的面,把你死去的先人,再凌遲一遍。
尊重,從來都是用懺悔換來的。
但盛產惡靈之地可謂是毫無懺悔之基因。
從來沒有過一次真正的低頭,那就永遠,永遠,換不來一分尊重。
好像,它要的,本也不是你的尊重。 它要的,是你的遺忘,和你的下跪。
寫到這里,我反倒覺得,我這個賬號本身,沒那么要緊了。
誰準許誰憤怒,誰又在要求誰沉默?
朝著某些方向去的怒火,是被鼓勵的,上得了熱搜,登得了頭條,還有人替你吶喊助威。
朝著另一個方向去的怒火,哪怕你是站在自己祖輩的墳頭上嚎啕,也得硬生生把它咽回去,爛在心里,結成一塊誰也看不見的石頭。
這一條線,是誰,畫下的?
一個外人,叫那個新名,罵著我們的列祖列宗,反倒安然無恙,一路逍遙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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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族吾民,真能如此任人羞辱?
如果有軟骨病的,也希望某些人抓緊治好。
還有,養狗的,注意栓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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