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8日,央視《中國之聲》記者調查發現,電商平臺上不少牙膏產品都打著“熱銷第一”“榜單第一”的旗號,但這些“第一”背后都藏著小字備注的限定條件。比如有的“第一”是某細分品類的短期排名,有的甚至是商家自導自演的“蘿卜坑式引證”。記者隨機搜索“牙膏”關鍵詞,就發現4個品牌5款產品都宣稱自家是“第一”,真假難辨。北京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總隊的果隊長明確表示:這種“大字吸睛、小字藏條件”的做法,不僅誤導消費者,還可能涉嫌違法。
其實《新廣告法》早就把“第一、最佳、史無前例”等極限詞列為誤導性宣傳,央視、新華社等官方媒體也多次點名通報這類亂象。今年3月1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還專門發布了《關于強化廣告中提示性用語監督工作的通知》,要求電商平臺加強監管。但部分商家依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用醒目的大字突出“第一”“最低”,把關鍵限定條件藏在角落的小字里。比如“全場1折”旁邊有個極小的“起”字,“銷量第一”背后是“某地區某時段”的限定——消費者刷手機時稍不注意就會掉坑。
商家的套路越來越不管用了。據黑貓投訴平臺數據,涉及“大小字”套路的投訴量從前年的不到3000件,暴增到去年的5000多件,環比漲了93.4%。這說明越來越多消費者開始覺醒,不再輕易被“大字”忽悠。畢竟大家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誰愿意當待割的“韭菜”?有網友吐槽:“上次買的‘全網最低’牙膏,結果發現比別家貴了5塊,小字寫著‘僅限新用戶首單’,早知道就仔細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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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以為用小字就能免責?錯了!在司法案例中,這種“大小字”套路不僅不能幫商家脫責,反而會成為虛假宣傳甚至欺詐的證據。比如公牛集團曾起訴家的公司,就廣告宣傳索賠420萬元,原因就是對方用了誤導性的“第一”表述。而且官方現在加大了處罰力度,多地市場監管局把這類亂象列為重點整治對象。商家看似用低成本換來了流量,可一旦翻車,損失的不僅是罰款,更是消費者的信任——這可是用錢買不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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