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蕭山一網友在蕭內網App發帖:
下雨天開車紅綠燈不減速也就算了,遇到水汪塘也不減速,濺了一嘴的水,身上也一半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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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說,當時他報了警,除非該車主有天大的急事,否則他將投訴到底。
昨晚,樓主回帖說接到電話,該車主已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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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網友表示,自己也遇到過類似情況,有的司機看到水坑不僅不減速,反而一腳油門沖過去,躲都躲不開。
有網友認為,有時候并非故意,開過去才發現積水,剎車都來不及。
還有網友說,下雨天肯定要開慢一點,高速通過積水,除了會濺到行人,還可能影響其他車輛視線。
網友@我叫圓圓媽媽:別說了,前天晚上我也被一輛車噶頭噶鬧全身澆透。
網友@占芳姐:亞太路經常有這樣的情況,車子開得快拍不到。
網友@我嘞個嘚:我下午看見一個滴滴開的賊快,把邊上那三輪車師傅洗了個澡。
網友@笨笨的春天:上次送我女兒去上學,一輛電瓶車看著一個大水汪塘死命加速超車,我女兒鞋子都全濕了,我整條濕掉。
網友@騎著蝸牛去散步:走在路邊,被過路車褲子和衣服都弄濕了,有積水的地方沒減速還加速過去,當時積水飛濺起來都有一兩米高,當時真的氣,想拿手機拍牌照的,人家一腳油門就飛過去了。
網友@張珠珠:下雨天看到人肯定要開慢一點啊!有時候經過公交站看有人在等車也要開慢一點,一點點水汪塘車速快的話也會濺很高水花。
網友@Zoey干到周五:沒毛病,應該罰他,我一般看到水坑都會慢一點或者避開,有些人很壞會故意開快。
網友@南鄉子:如果確實不是故意為之,且態度好的,賠禮道歉必須的,再賠點損失,畢竟人總會有過失的。有時候視線模糊,看到一個水汪塘,剎車也來不及了,濺到路人,自己也很慚愧的!如果態度不好的,再深追!個人觀點勿噴我!
網友@QJun:照你這么說,邊上車一開水就沖到我前檔看都看不見,我是不是也要報警。
飛車濺水,防不勝防
躲過了狂風暴雨
結果還是成了落湯雞
交警表示
這種行為不僅不文明
也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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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積水路段行車濺到行人,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來源:蕭內網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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