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哪些媒體算”可靠“的監管者,由一個短鏈條任命:源頭就是他們將要審查報道的那些政客。
一份被阿波羅新聞獲取的外泄文件顯示,德國州立媒體監管機構正著手建立一個系統,強制社交媒體平臺在其算法中,提升來自政府認可新聞機構的內容曝光度。如果計劃推進,一個州級權力部門將有權決定哪些媒體組織屬于”可靠“信源。屆時,X、臉書、照片墻以及TikTok等平臺,將面臨法律義務,必須讓這些指定媒體的內容在用戶信息流里更加顯眼。
![]()
這項提案可能在幾個月內變成法律。德國州立媒體管理總局負責人、同時也是巴伐利亞州媒體監管機構主席的托爾斯滕·施米格表示,各聯邦州計劃于今年夏天提交《數字媒體國家條約》的第一版草案。其中的部分條款,將著眼于解決”如何讓可靠信息被更顯著地推送到信息流中“。
這份名為《公共價值進一步發展文件》的材料,描述了一個多階段流程。第一階段,整個媒體機構需獲得許可與監督委員會的認定,被打上”公共價值“媒體的標簽。該委員會由全德14個州立媒體監管機構的負責人組成。而這些負責人本身,由各媒體理事會選舉產生。依據各州不同的規定,這些理事會成員的部分或全部人選,由州議會直接確定。從民選政客到決定何為”可靠媒體“的人,這中間的鏈條非常短。
第二階段,來自這些被認定媒體的單篇文章和視頻,將被打上”公共價值“標簽,由媒體自己標記哪些內容符合公共利益。隨后,平臺將面臨法律強制要求,調整算法以優先推送這些內容。文件甚至提出了一個”法定配額“的設想,用來規定信息流中必須出現多少比例的政府認可內容。
文件對當前”主導算法的虛假信息、兩極分化或單純博眼球的內容“發出了警告。而值得注意的是,定義什么是”虛假信息“的實體,與挑選”可靠“信源的實體,在功能上屬于同一個由政治任命的監管者網絡。自2025年起,獲得”公共價值“地位的媒體,已經在應用商店和智能電視界面上獲得了優先展示,其中德國電視一臺和二臺被排在了最靠前的位置。新提案,則是打算把這套系統直接延伸到社交媒體的信息流里。
負責做這些決定的監管機器,已經有過針對不合意媒體的行動記錄。柏林-勃蘭登堡媒體管理局曾援引《州際媒體條約》第19條,制裁了偏右翼的媒體Nius,起因是一篇關于難民的報道。獨立記者亞歷山大·瓦拉施被勒令刪除三篇文章,并審查其全部歷史檔案。自2020年以來,這些監管機構已向網絡媒體發出了94封正式警告信,其中絕大多數都指向了規模較小、立場獨立的出版物。
當一個媒體能否獲得監管認證,決定了它的內容是被算法放大還是雪藏,這場游戲的規則本身,就成了最核心的爭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