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高市的言論洗白,日本外務省也開始公然造謠了,竟用官方賬號宣稱“敵國條款”已經(jīng)失效,還指責中方錯誤引用聯(lián)合國條款。
這顯然又是小日本慣用的渾水摸魚伎倆,想通過重復謊話來改變國際社會對“敵國條款”的認知。
然而事實是,這份條款僅在1995年被定義為“過時”、“建議廢除”,中方同意了廢除的建議,但同時,中俄兩國也明確反對刪除這一條款,因為其是二戰(zhàn)勝利成果的法律體現(xiàn),具有歷史正義性和現(xiàn)實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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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由于安理會五常沒能一致批準,這個條款至今仍在生效中,只要日本有再次發(fā)動侵略戰(zhàn)爭的跡象,那中俄美英法等國仍可以援引該條款,直接對其進行軍事打擊。外務省的表現(xiàn)似乎說明,我們拿出的“敵國條款”確實刺痛了日本人,以至于他們不得不在國際社會公然造謠。
而原因嘛,自然是因為他們擔心中國真的以此條款為法理依據(jù)出兵日本。
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日本右翼們在叫囂“如果中日開戰(zhàn),美國一定會保護日本”,但其實,《美日安保條約》里,也早就為“敵國條款”留了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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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第7條規(guī)定,該條約不影響美日兩國根據(jù)《聯(lián)合國憲章》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也不能被解釋為影響《聯(lián)合國憲章》所規(guī)定的關于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責任。
這意味著,這份條約不能與聯(lián)合國體系的整體目標相沖突。
而具體到中日紛爭,也就是說,如果中方以“敵國條款”為依據(jù)發(fā)兵攻打日本,那就是在履行《聯(lián)合國憲章》所規(guī)定的維護國際和平的責任,美國不會也不能因此啟動《美日安保條約》,幫助日本對抗中國。
不知道日本右翼分子們看到這個消息,會不會當場傻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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