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資附屬公司聯交所發布《咨詢文件》,就提升香港上市機制競爭力的一系列建議公開征詢市場意見。這也是港交所啟動的上市制度競爭力檢討的第一階段改革方案。
聯交所表示,本次改革的目標是打造更加多元和更具活力的資本市場環境,在維持投資者保護的前提下,吸引更多企業來港上市,并為投資者提供更豐富的投資機會。
一、放寬“同股不同權”上市要求
本次改革中,最受關注的是對不同投票權(WVR,Weighted Voting Rights)制度的優化。
根據建議:WVR公司最低市值門檻從400億港元降至200億港元替代門檻;從市值100億+收入10億港元降至市值60億+收入6億港元;投票權比例上限允許最高 20:1 的投票權結構。
此外,WVR制度的適用范圍也將擴大,不再僅限于科技企業,也包括通過創新商業模式發展的公司。
這一調整的核心目標,是吸引更多創新型企業、成長型公司在香港上市。
二、擴大“保密遞表”制度
聯交所還建議擴大保密提交上市申請(Confidential Filing)的適用范圍。
目前只有生物科技公司、特專科技公司和已在海外上市的公司,可以保密遞表。改革后,所有上市申請人均可采用保密遞表。
這將使企業在準備IPO過程中能夠更好控制信息披露節奏,降低市場波動對上市進程的影響。
三、吸引海外上市公司來港上市
為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融資中心的地位,聯交所還提出多項措施便利海外企業來港上市,包括:優化第二上市制度;簡化海外公司在港上市流程;降低部分合規要求障礙。
相關措施旨在提升香港對全球科技公司和創新企業的吸引力。
四、強化IPO中介機構責任
此次咨詢文件還提出一個較為罕見的監管措施:若上市申請因重大問題被退回,聯交所可能披露所有參與申請的中介機構,包括保薦人、律師、審計師、咨詢顧問,通過“點名”機制強化中介機構的盡職調查責任。
近年來,全球IPO競爭愈發激烈,紐約、納斯達克、新加坡等市場都在爭奪科技企業上市資源。
港交所此次推出上市制度改革,核心目標包括:提升香港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吸引更多創新企業和海外公司;豐富港股上市公司結構;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標的。
整體來看,此次港交所改革釋放出三個重要信號:進一步擁抱創新企業(降低WVR上市門檻);提升IPO效率(全面開放保密遞表);強化全球融資中心地位(吸引海外公司來港上市)。
隨著咨詢期結束后規則正式落地,香港資本市場的上市制度或將迎來新一輪重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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