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將“保護”幌子,遮蔽民生之痛——評成品油臨時調控措施的邏輯悖謬
文/葉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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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國家發改委一紙公告引發輿論嘩然:在美以伊沖突推升國際油價的背景下,國內成品油價格本應每噸上調2205元、2120元,最終卻以“保護民生”之名僅上調1160元、1115元。這一“折中方案”被部分專家解讀為“及時有力舉措”,卻掩蓋了一個荒誕的現實——當國際油價處于100美元/桶的合理區間時,中國消費者仍需承受比美國市場高出30%的油價;當政府試圖用“少漲”彰顯民生關懷時,卻選擇性忽視了定價機制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矛盾。這種將“保護”異化為“施舍”的邏輯,不僅無法真正減輕民生負擔,更暴露了能源市場化改革的深層困境。
一、臨時調控:一場“半市場化”的荒誕劇
中國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核心是“10個工作日調整周期+40-130美元/桶調控區間”。這一機制看似建立了與國際油價的聯動關系,實則通過行政手段人為割裂了市場供需的真實傳導。當國際油價在調控區間內波動時,國內價格雖能每10個工作日調整一次,但調整幅度始終受制于“最高零售限價”的隱性約束;而當國際油價突破130美元/桶時,機制更明確規定“少漲或不漲”,將風險完全轉嫁給煉油企業。這種“半市場化”設計,本質上是用行政干預替代市場競爭,用價格管制掩蓋壟斷弊端。
此次臨時調控措施的出臺,正是這一邏輯的延續。在美以伊沖突導致國際油價短期飆升的背景下,發改委通過“砍半”上調幅度,試圖在“遵循機制”與“保護民生”之間尋找平衡點。但問題在于:既然現行機制已包含“天花板價”設計,為何還要額外出臺臨時措施?若國際油價持續突破130美元/桶,政府是否會進一步干預?這種“一事一議”的調控方式,不僅破壞了機制的穩定性,更讓市場主體無所適從——煉油企業無法根據成本變化制定生產計劃,消費者難以形成穩定的價格預期,最終導致整個能源市場的扭曲。
更諷刺的是,所謂“少漲”帶來的民生減負效果,實則微乎其微。以每噸汽油少漲1045元計算,折合每升僅減少0.8元左右。對于普通車主而言,每月加油成本僅降低幾十元;但對于煉油行業而言,這意味著數十億元的利潤損失——這些損失最終可能通過減少研發投入、壓縮環保支出等方式轉嫁,反而可能對民生造成更隱蔽的傷害。
二、價格悖論:中國油價為何“高企難下”?
臨時調控措施的爭議,本質上是公眾對“中國油價高于國際市場”這一長期現象的不滿爆發。數據顯示,美國汽油價格中稅費占比約20%,而中國稅費占比高達30%-40%;當國際油價為100美元/桶時,美國汽油零售價約為3.5美元/加侖(約合6.2元/升),而中國95號汽油價格已突破9元/升。這種差距的形成,既有稅收結構差異的因素,更與定價機制的市場化程度不足密切相關。
在美國,成品油價格完全由市場供需決定,政府僅通過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石油公司每天根據國際原油價格、煉油成本、運輸費用等因素調整批發價,競爭機制確保價格始終貼近成本邊際。而在中國,定價權集中于發改委,價格調整需綜合考慮CPI、企業利潤、社會穩定等多重目標。這種“多目標約束”導致價格信號嚴重失真:當國際油價下跌時,國內價格因“地板價”設計無法同步下調,差額資金被納入風險準備金;當國際油價上漲時,價格調整又因“民生負擔”考量滯后或打折,最終形成“跟漲不跟跌”的輿論質疑。
更關鍵的是,定價機制的市場化改革始終停滯不前。盡管2013年現行機制實施后,調價周期從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但“政府定價”的本質未變。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國石油市場早已形成“原油生產-煉油加工-終端銷售”的全產業鏈競爭格局,五大石油公司市場份額不足50%,獨立煉廠和加油站占據半壁江山。而在中國,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國企控制著90%以上的原油產量和70%以上的煉油能力,市場競爭嚴重不足。這種壟斷格局下,定價機制再完善,也難以真正反映市場供需。
三、改革方向:從“行政調控”到“市場治理”
要破解成品油定價的困局,必須跳出“調與不調”“漲與不漲”的表層爭論,直面市場化改革的深層矛盾。具體而言,需從以下三個方面突破:
第一,放開價格管制,讓市場決定價格。 政府應逐步取消“最高零售限價”和“天花板價”設計,允許成品油價格在合理區間內自由浮動。對于國際油價短期劇烈波動,可通過建立“平滑機制”(如設置單次調價幅度上限)減少對民生的沖擊,而非直接干預價格水平。
第二,打破壟斷格局,引入多元競爭。 加快放開原油進口權和煉油產能審批,鼓勵民營企業、外資企業進入上游生產和中游煉化領域。通過降低市場集中度,形成“原油生產多元化、煉油加工競爭化、終端銷售差異化”的產業生態,讓價格真正由供需決定。
第三,優化稅收結構,減輕民生負擔。 逐步降低成品油消費稅占比,將稅收調節功能從“抑制消費”轉向“引導綠色出行”。例如,可對高耗能車輛征收額外稅費,對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通過稅收杠桿推動能源結構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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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簡單通過提高油價抑制需求。
成品油臨時調控措施的出臺,暴露了中國能源市場化改革的深層困境:當行政干預成為常態,市場機制必然退化;當壟斷格局難以打破,價格信號必然失真。真正的“保護民生”,不是用“少漲”制造短期安慰,而是通過深化改革建立長效機制——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讓競爭成為降低價格、提升效率的根本動力。唯有如此,中國油價才能擺脫“高企難下”的怪圈,真正實現“與國際接軌,與民生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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