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午,寧夏銀川西夏區,12歲的小澤獨自騎著家里的電動三輪車出門玩。
他不知道,一場噩夢正等著他。
在興涇鎮某小區和公園,9多名中小學生盯上了他的車,開口就要“借”,小澤果斷拒絕了。
然而,9名學生把他圍住。6個人拳打腳踢,3個人在旁邊起哄拍視頻。
打完還不算完,部分人脅迫小澤帶他們回家,翻箱倒柜找東西。
幾天后,小澤的家人在微信群看到施暴視頻,這才知道孩子經歷了什么,立刻報警。
醫院診斷顯示:小澤頭部、胸部多處損傷,左手軟組織受傷,腿上全是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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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小澤母親以“入室搶劫”為由再次報案,刑偵部門介入。
更讓人揪心的是,事后班主任回訪時,小澤才說出真相:他早就是校園欺凌的受害者了。
同校的小亮在校門口、樓道里、籃球社團活動時多次踢打他,還威脅“告訴老師就接著打”。
4月20日,官方通報姍姍來遲:
聯合調查組確認:9名涉事學生,6人動手,2人拍視頻,1人圍觀。
15歲的陳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不予執行),其余8人因未滿14周歲不予行政處罰,責令家長嚴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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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也給了記過、嚴重警告等處分。
但通報里一個細節讓網友炸了鍋:陳某的行政拘留后面,寫著“不予執行”四個字。
很多人不理解:打這么狠,15歲了,為什么拘留了卻不關進去?
這里必須解釋清楚:這是法律的規定,不是法外開恩。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寫得很明白: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陳某的違法記錄是留下了的,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決定也下了,只是因為年齡卡在14到16歲這個區間,法律規定不送進拘留所。
這是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的一部分,不是針對這一個案子的特殊操作。
至于入室搜家的部分,警方還在做筆錄,暫未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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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澤父親說,家里確實丟了工地用具和部分現金,但還不確定是誰拿的。
目前,一名施暴學生和家長已上門道歉。
官方已安排心理老師給小澤做疏導,責令所有打人學生家長賠禮道歉,同時啟動問責程序,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責任。
西夏區也表態:全面排查校園安全隱患。
案子還沒完,刑偵部門還在調查。
小澤的父親說,他很后悔以前沒重視孩子被欺負的事,現在已讓上大學的女兒跟進所有環節,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一個12歲的孩子,因為拒絕借車,被打進醫院,家被翻個底朝天。
這哪里是借車,這分明是搶劫。
希望這件事沒有就此翻篇,還能有更多的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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