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打造共同富裕 “強引擎”—— 農村集體經濟改革試點創新實踐
作者:曹雷 鄉村振興戰略研究院副院長
一、改革背景:集體經濟是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
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實現共同富裕的關鍵舉措。截至 2025 年底,全國村集體經濟總收入達1.2 萬億元,經營性收入 50 萬元以上的村占比達 45%,但仍有 30% 的村經營性收入不足 10 萬元,區域差距、發展不平衡問題突出。
2026 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要求:健全集體資產監管運營分配機制,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必須把集體經濟增收作為核心指標,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發展模式。
二、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核心模式與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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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源盤活型:喚醒 “沉睡資產”,變資源為資本
- 土地資源盤活:湖北宜城黨畈村 450 畝櫻桃基地確權頒證,村集體統一經營,戶均年增收 5000 元,合作社成員 51 戶。
- 閑置資產盤活:山東洼里村盤活閑置廠房、土地,引入 17 家企業,集體年增收 150 萬元,農戶租金 + 分紅年均增收 8000 元。
- 生態資源盤活:浙江莫干山依托山水資源,發展民宿、文旅,集體經濟組織資源入股,戶均分紅 4.2 萬元。
(二)產業帶動型:做強特色產業,延鏈補鏈強鏈
- “一村一品” 特色產業:廣西蒙山桑蠶、蔬菜、蜂蜜三大產業,龍頭企業牽頭,聯合體運營,年產值 6 億元,帶動 2 萬農戶增收。
- 三產融合發展:黑龍江五常 “稻田認養 + 云端監工 + 大米加工 + 文旅體驗”,高端大米銷售 8 億元,一二三產融合增值 300%。
- 農產品精深加工:河南淮陽板材、花生加工產業園,年加工花生 10 萬噸,板材 50 萬㎡,產值 20 億元,帶動就業 2 萬人。
(三)股份合作型:集體 + 農戶 + 企業,利益共享共贏
- “村集體 + 合作社 + 農戶”:四川崇州土地入股合作社,統一經營,保底收益 + 按股分紅,農戶每畝分紅 800 元。
- “村集體 + 龍頭企業 + 農戶”:福建武平引入農業龍頭企業,村集體以土地、廠房入股,保底租金 + 10% 分紅,集體年增收 120 萬元。
- “跨村聯建股份公司”:山東高密 64% 行政村聯合成立股份公司,資源共享、產業共建、收益共享,集體收入平均增長 120%。
(四)服務創收型:發展生產生活服務,拓寬增收渠道
- 農業社會化服務:山東泰安村集體統一提供耕、種、管、收服務,每畝收取服務費 200 元,集體年增收 50 萬元。
- 農村電商服務:江西新余村集體建電商服務站,幫農戶直播帶貨,收取服務費 10%,年增收 30 萬元。
- 養老托幼服務:浙江淳安村集體建日間照料中心、幼兒園,收取服務費 + 財政補貼,年增收 40 萬元。
三、創新機制:破解集體經濟發展瓶頸
(一)產權制度創新:明晰權屬、規范運營
- 確權頒證全覆蓋:甘肅武都區確權集體資產 34.86 億元,明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解決 “權屬不清、管理混亂” 問題。
- 賬務分設強治理:新余市 “村集體經濟組織 + 村委會” 賬務分設,村委會專注公共服務,集體經濟組織負責資產運營,治理效率提升 50%。
- 資產監管數字化:浙江德清建立農村資產區塊鏈平臺,集體資產交易、運營、分配全程可追溯,防止資產流失。
(二)投融資機制創新:財政引導、金融賦能、社會參與
- 財政資金精準扶持:國家級試點縣每縣中央財政補助 1.5 億元,省級配套 1.5 億元,撬動社會資本 1.5 億元以上。
- 金融產品創新:推廣 “集體資產貸”“股權質押貸”,四川崇州授信集體組織貸款 5000 萬元,支持產業發展。
- 社會資本規范引入:堅持 “村集體控股、企業參股、農民參與”,保障集體和農民權益,防止資本侵蝕集體資產。
(三)人才機制創新:培育 “領頭雁”、職業經理人、新農人
- 選優配強村支書:優先選用懂經營、會管理、有情懷的能人擔任村支書,帶領集體經濟發展。
- 引入職業經理人:浙江莫干山、四川崇州引入鄉村 CEO,“基本工資 + 凈利潤分成”,集體經濟營收增長 182%。
- 培育本土新農人:晉江 “新農人聯盟” 培育電商達人、種植能手 320 名,打造區域品牌 12 個,年銷售額 5 億元。
(四)收益分配機制創新:保障農民共享發展成果
- “保底 + 分紅” 雙保障:集體收益優先保障農民保底分紅,剩余部分按股分紅,確保農民穩定增收。
- “基礎股 + 貢獻股” 雙軌制:廣東佛山對返鄉創業人員、技術人才增設貢獻股,激發人才積極性。
- “共富基金” 精準幫扶:浙江淳安提取集體經濟收益 5% 設立共富基金,資助困難學生、幫扶弱勢群體,促進共同富裕。
四、典型案例:浙江德清新型集體經濟 “共富密碼”
(一)基本情況
德清作為全國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縣,集體經濟總收入達 28 億元,經營性收入 50 萬元以上村占比達 92%,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 4.8 萬元,城鄉收入比縮小至 1.6:1。
(二)五大創新做法
- 產權改革先行:建立農村資產區塊鏈,9 類產權上鏈,確權糾紛下降 68%。
- 資源全域盤活:盤活閑置宅基地 1200 宗、農房 800 棟,年增收 2 億元。
- 產業三產融合:莫干山民宿集群、稻田認養、數字農業,一二三產融合增值 300%。
- 人才賦能強基:引入鄉村 CEO、培育新農人,集體經濟營收增長 182%。
- 收益共享共富:戶均分紅 4.2 萬元,共富基金幫扶困難群體,共同富裕成效顯著。
五、對策建議
- 堅持黨建引領:把發展集體經濟作為基層黨建重要任務,選優配強村 “兩委”,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
- 因地制宜選模式:平原地區重點發展規模化種植、農產品加工;山區丘陵發展特色種養、文旅康養;城郊村發展物業租賃、電商服務,不搞 “一刀切”。
- 強化政策資金支持:擴大農村綜合改革試點范圍,加大財政投入,創新金融產品,破解集體經濟發展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 健全人才培育體系:實施 “鄉村領頭雁” 工程,選優配強村支書;引入職業經理人,培育本土新農人,為集體經濟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 完善收益分配機制:嚴格落實農民收益不低于 50% 的規定,推廣 “保底 + 分紅”“基礎股 + 貢獻股” 模式,確保農民共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 強化監管風險防控:健全集體資產監管運營分配機制,數字化監管,防止資產流失;規范社會資本引入,防止資本侵蝕集體資產和農民權益。
六、結語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鄉村全面振興的 “強引擎”,是實現共同富裕的 “壓艙石”。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必須把集體經濟增收作為核心目標,堅持農民主體、因地制宜、改革創新、規范運營,不斷探索集體經濟發展新模式、新路徑,讓集體經濟 “強” 起來、農民錢包 “鼓” 起來、鄉村面貌 “美” 起來,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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