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層建筑禁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必須管道供氣
2026年4月1日起,《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這部新規對高層建筑燃氣使用提出了明確要求,與你我的生活安全息息相關。
今天,我們就來一起來細細解讀
![]()
First
新規核心要求一
高層建筑必須管道供氣
《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明確規定:
“高層建筑燃油燃氣管道敷設、燃油燃氣設備安裝使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規定,使用燃氣應當采用管道供氣方式。”
這意味著,高層建筑(通常指高度>27米,對應整體在10層及以上的建筑)內部,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必須使用管道供氣。
為什么這樣規定?有些朋友會疑惑,我住在高層建筑中的低樓層也不能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嗎?
答案當然也是不行的。
規定之所以這么嚴格,必須在這里強調一下液化石油氣的一個關鍵特性:瓶裝液化石油氣在密閉空間中發生爆炸的威力,要遠遠大于天然氣。一旦在室內泄漏爆炸,根據高層建筑特有的“煙囪效應”,火勢和沖擊波會沿著通道井、樓梯間急速向上蔓延,一瞬間就能危及整棟樓的安全。
相比之下,管道天然氣是通過管道隨用隨送,不會在戶內管道中大量儲存,一旦發生泄漏,可以從源頭快速切斷。
所以,為了整棟樓所有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高層建筑內嚴禁使用瓶裝液化氣,這是基于其物理特性和建筑風險做出的強制性安全規定。
![]()
Second
新規核心要求二
超高層建筑強制安裝報警器和自動切斷裝置
新規第六條還強制要求在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超高層建筑,用氣場所必須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在燃氣引入管處設置緊急自動切斷裝置。這套系統一旦檢測到燃氣泄漏,能在0.1秒內自動關閉氣源,實現“檢測→報警→切斷”一體化防護。這是用科技手段為超高層居住安全筑起一道永遠在崗的防線。
![]()
Third
新規核心要求三
用氣安全責任明晰到人
新規第七條到第九條規定“高層建筑的產權人、使用人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有多個產權人的,相關產權人應當共同確定統一管理人對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實施統一管理。”
這意味著清晰界定了從產權人、使用人到物業服務人的消防安全責任,提出了必須以書面形式的方式來明確各方安全責任。簡單來說,就是居民、業主、物業都要成為用氣安全監管隊伍的一份子。
![]()
配套國家標準
多部規范共同約束
除了省新規,以下國家標準也對高層建筑用氣作出了強制性規定:
![]()
燃氣用戶注意事項
如果您家住高層建筑,請做到以下幾點:
01
盡快使用管道天然氣
可向當地燃氣公司申請報裝管道天然氣。如暫不具備安裝條件,建議選用電能(電磁爐、電熱水器等)作為替代。
02
超高層住戶加裝安全裝置
家住1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的,建議加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緊急切斷閥,并確保聯動正常。
03
日常用氣“三檢查”
查軟管:必須使用燃氣專用連接軟管,長度不超過2米,不穿墻;
查灶具:必須有熄火保護裝置,使用年限不超過8年;
查通風:用氣時保持用氣環境通風,嚴禁緊閉門窗。
圖文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
連續十年創作不易,感謝有你!
1、
2、
3、
4、
5、
廣告招租
版權聲明
轉載內容,旨在用于行業交流分享,燃氣世界公眾號對所轉載文中的陳述、觀點等持客觀、中立態度。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如需轉載公眾號原創內容,可聯系授權轉載,需注明轉載來源“燃氣世界”,感謝!
★小編微信:hyj0766(注明來意)
贊是一種友誼|分享傳遞智慧
助力小編多挖點干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