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總統周五暗示,要求總統在對外沖突中尋求國會授權的《戰爭權力法》可能違憲。此時,對伊朗的軍事行動已滿60天,這是這項越戰時期法律設定的一個關鍵時間節點。
美國與以色列于2月28日對伊朗發動攻擊,但特朗普于3月2日正式通知國會美國針對伊朗的軍事行動——截至本周五正好60天。
在動身前往佛羅里達州度周末前,特朗普被問及現在是否會尋求議員們的批準。
“以前從未有人尋求過這種批準,有無數次、無數次這樣的情況,以前從來沒有人得到過這種批準,他們認為這完全是違憲的,”特朗普在離開白宮前對記者表示。
“但我們一直與國會保持聯系。不過,以前沒人尋求過這種批準,以前沒人要求過這個,以前從未動用過。為什么我們要例外?”
目前尚不清楚他所說的“他們”具體指誰,但這已成為特朗普政府的一個新論點。
當國防部長皮特·赫格塞思周四在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聽證會上被問到同樣的問題時,他并未質疑該法律的合憲性。
相反,他表示,當特朗普在4月宣布與伊朗停火時,60天期限實際上已經暫停了。
“我們現在處于停火狀態,根據我們的理解,這意味著在停火期間,60天期限暫停或停止,”赫格塞思在聽證會上對弗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蒂姆·凱恩說。
一位特朗普政府高級官員周五早些時候在向NewsNation發表的一份聲明中重申了這一論點。
凱恩周四對赫格塞思的推理提出質疑。
“我認為法規不支持這一點,”凱恩周四對他說。“我認為60天可能明天就到了,這會給政府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問題。”
《戰爭權力法》賦予總統60天的時間采取軍事行動以應對“緊迫威脅”,此后要么結束戰斗,要么獲得國會投票授權。總統還可請求延長30天以安全撤軍。
參議院民主黨人已六次試圖通過一項戰爭權力決議,以阻止未經國會批準的對伊軍事行動,最近一次投票于周四以47票贊成、50票反對未獲通過。
盡管如此,這標志著緬因州共和黨參議員蘇珊·柯林斯首次投票支持該決議,她加入了大多數民主黨人和肯塔基州共和黨參議員蘭德·保羅的行列。猶他州共和黨參議員約翰·柯蒂斯對未經國會批準而戰爭持續超過60天表示擔憂,但他投票反對該決議。
柯蒂斯在周四的一份聲明中表示,60天節點需要政府與國會共同做出決策,“而且這可以協同進行,而非相互對抗。”
眾議院議長、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人邁克·約翰遜周四在向NBC新聞發表的評論中似乎支持特朗普政府的解讀。
“我不認為我們正在進行積極的、動態的軍事轟炸、射擊或類似行動。目前,我們正在努力促成和平,”約翰遜說。“在這些非常敏感的談判進行期間,我非常不愿意在政府面前搶先表態,所以我們得看看事態如何發展。”
雖然軍事攻擊已基本暫停,但美國與伊朗在霍爾木茲海峽陷入了災難性的僵局。霍爾木茲海峽是至關重要的海上運輸通道,全球約20%的能源需求途經此地。伊朗威脅要攻擊未經協調而通過該海峽的船只——并對一些船只征收通行費。
美國則對伊朗油輪和商船實施封鎖,以迫使伊朗屈服于美國的要求。
霍爾木茲海峽的危機進一步使美伊關于伊朗核項目的談判復雜化。美國要求伊朗放棄鈾濃縮項目,并交出可用于制造核武器的高濃縮鈾庫存。伊朗聲稱不尋求核武器,但尚未同意終止核項目。
特朗普周五對記者表示,他對伊朗最近提出的方案并不“滿意”。
“他們想達成協議,但我不滿意,”他說,但沒有提供任何細節。
“他們要求一些我無法同意的事情,”他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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