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柳女士已經在公司工作了17年,成為營運經理。她萬萬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公司解雇,只因丈夫是另一家公司的總經理。近日,上海市徐匯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勞動合同糾紛案,判決公司構成違法解除,賠償柳女士共計69萬元。
柳女士2006年進入博某公司工作,雙方簽過五份勞動合同,最后一份為自2014年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23年底,柳女士突然收到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面寫著:“基于您的配偶目前在公司競爭公司擔任總經理,且一直采取不當言行,嚴重影響公司利益……當夫妻一方負有競業(yè)限制義務,另一方在外開辦同類競爭企業(yè)的,會對夫妻一方所在單位或原用人單位產生不利影響。現公司正式解除與您的勞動合同關系……”
柳女士認為,從自身工作情況、工作態(tài)度等來看,公司沒有任何合法解除事由,于是向徐匯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博某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70余萬元,并支付2023年度年終獎6萬余元、2023年度未休年休假6天的折算工資1萬余元。
![]()
2024年4月,仲裁委員會裁決:博某公司支付柳女士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68萬余元及2023年度未休年休假6天的折算工資1萬余元。博某公司不服該裁決,向法院提起訴訟。徐匯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即便柳女士配偶在競爭公司工作,現有證據亦不足以證明其利用配偶資源損害博某公司利益,博某公司將此行為上升為嚴重違紀并據此解除與柳女士的勞動合同,依據不足,構成違法解除。
法院判決博某公司支付柳女士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68萬余元、2023年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資1萬余元。博某公司上訴后,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上觀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