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結束
不少人 今天 已經在工作崗位上了
是不是還想接著休假?
最新放假通知來了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202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端午節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
放假共3天,不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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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
另一話題也引發網友熱議:
假如讓你每個月多休假5天
但少拿1000元
你愿意嗎?
今年,胖東來在內部開展了“降薪增假”投票——超80%的員工選擇了維持現有薪資和休假制度不變。有人直接說:“多休幾天假不如手里錢實在。”
而多個社交平臺的投票顯示,接受降薪換假期的網友超過半數。有網友直言:“不差那一千塊,但真差5天假期!”
一面是有人甘愿犧牲工資換取休息日,另一面是很多人“有假不敢休”的普遍焦慮。選擇“不愿意”的職工往往并不是“不想休”,而是“休不起”“不敢休”。
網友熱議
賺錢優先派
這些網友認為寧愿多賺錢
沒錢就沒安全感
休假休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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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優先派
這些網友認為生活不只有工作
錢可以再賺
時間沒了就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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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派
還有的網友表示休假不休假無所謂
最好都有
還要看單位怎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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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休假,其實變化正在發生。
政府工作報告已連續三年提及“休假”,全社會都應該樹立更健康的勞動觀念:保障員工的休假權,也是為了企業更好發展。員工休息好了,精力充沛了,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中,為企業、為社會創造價值。
人社部也表示將啟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修訂工作,這是該條例自2008年施行18年來的首次修訂。
今年全國兩會,不少代表委員圍繞休假制度建言獻策,關于“怎么休、休得好”的討論,再次引發關注。
說到底,休假從來不是“偷懶”,而是每個職工的法定權利,落實好帶薪錯峰休假,既能有效釋放消費潛力,也是對勞動者的尊重和關愛。
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果是你,會怎么選?
來評論區聊聊吧~
來源 | 廣東省總工會、浙工之家、廣州工會
編輯 | 劉 珂
審讀 | 吳秀玲
二審 | 潘韻琪
三審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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