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5月7日報道 據路透社5月6日報道,歐盟中國商會周三表示,歐盟計劃通過逐步淘汰中國供應商的設備來加強網絡安全的舉措可能在未來五年內使歐盟付出超過4000億美元的代價,而德國的損失將占其中近一半。根據新的網絡安全規則,歐盟計劃在關鍵領域逐步淘汰“高風險”供應商的零部件和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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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歐盟旗幟(資料圖)
歐盟中國商會委托畢馬威開展的一項研究表明,2026年至2030年,如果要在18個關鍵領域強制更換中國供應商,將給歐盟造成3678億歐元(約合4328.3億美元,29431億元人民幣——本網注)的成本。該報告稱,歐盟將不得不更換硬件、減記資產,應對效率降低和數字化進程延遲等問題。
受沖擊最大的兩個領域是能源和電信,這恰恰也是歐盟計劃推進的數字與綠色轉型的支柱。
有6個歐盟國家將面臨超過100億歐元的損失,分別是德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波蘭和荷蘭。其中德國的損失將達1708億歐元。(編譯/涂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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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所謂“安全”的幌子,歐盟擬議的新版《網絡安全法》(CSA)將要求眾多行業拆除并更換大量中國設備,禁止中國供應商參與其關鍵基礎設施建設。5月6日,香港《南華早報》援引一份最新報告指出,此舉將在未來五年內給歐盟帶來高達3678億歐元(約合人民幣29439億元)的驚人成本。
根據歐盟中國商會(CCCEU)與畢馬威(KPMG)聯合發布的這份報告,該法案之所以耗資巨大,主要源于必須拆除并更換海量的中國硬件設備,僅此一項任務的成本就可能高達1462億歐元(約合人民幣11704億元),而其余損失則源于資源重新配置、服務中斷、就業調整以及法律費用等因素。
這份由歐盟委員會于今年1月提出的修訂版《網絡安全法》,旨在限制中國設備在18個“關鍵領域”的應用,包括探測設備、聯網和自動化車輛、電力供應與儲存系統、供水系統以及無人機和反無人機系統。同時,云服務、醫療設備、監控設備、航天服務和半導體也被歸類為“關鍵領域”。
歐盟中國商會會長劉堅東在5月6日發布的這份報告中指出:“鑒于歐洲數字價值鏈之間高度互聯互通的特性……由此產生的成本壓力將傳導至整個經濟體系,其中中小企業和終端用戶受到的影響可能尤為敏感。”
該研究報告預測,受此政策影響,年度損失額將在2026年達到391億歐元,并于2028年攀升至930億歐元的峰值,隨后損失額將趨于平穩,預計2029年為910億歐元,2030年為896億歐元。
除了直接的硬件成本之外,該報告還預測將產生1021億歐元的社會性損失,其中883億歐元主要歸因于數字化進程延緩以及綠色轉型所產生的額外成本。此外,社會性損失還包括33億歐元的失業援助支出,報告稱盡管規模較小,但具有重要政策意義。
此前,歐盟曾出臺的一項名為《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指令》(NIS2)的網絡安全政策,這為此次新法案的制定奠定了基礎。根據報告,所有18個受NIS2管轄的經濟領域,都將因擬議措施而遭受重大損失。
其中,物流和制造業受沖擊最大,達1146億歐元,其次是能源行業(799億歐元)和電信行業(574億歐元)。
報告警告稱,此舉甚至可能對“歐盟工業的整體運營效率構成系統性壓力”。報告以安檢設備為例指出,強制更換設備可能會引發邊境管控方面的風險。
歐盟中國商會與畢馬威聯合發布的這份報告所預測的損失數據,與歐盟委員會的官方預測形成了鮮明對比,歐方的評估范圍顯得更為有限。
比如,布魯塞爾方面僅估算了在5G移動網絡中替換所謂“高風險供應商”設備的成本,根據今年1月發布的一項官方評估,該項工作三年內大約需要100億至130億歐元。目前,歐盟尚未就擬議法律涵蓋的其他行業發布類似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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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聲稱要在5G移動網絡中替換所謂“高風險供應商”設備(外媒報道截圖)
如今,這份聯合報告批評稱,布魯塞爾方面的評估存在缺陷,未能涵蓋所有成員國、所有受影響行業以及全產業鏈的系統性損失。同時,歐方的評估還忽視了這項政策可能引發的長期連鎖反應。
研究顯示,這些成本在歐盟各成員國之間的分攤極不均衡。僅德國一國就將承擔近半數的負擔,占總損失的46.4%,即1708億歐元,這主要是因為德國擁有深厚的制造業基礎和高度發達的工業數字化水平。與此同時,歐盟內部有16個成員國各自承擔的成本份額均不足1%。
報告還指出,各國的行業損失分布也呈現出顯著差異。德國的損失將主要集中在物流和制造業領域;而法國的公共服務和醫療保健領域將遭受更為沉重的打擊,這意味著國家財政將面臨更大的壓力。西班牙由于正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設,其能源行業面臨的風險敞口也隨之大幅增加。
報告認為,這些成本最終將引發通貨膨脹壓力,加重歐洲消費者的財政負擔,并削弱歐洲在全球市場上的競爭力。
事實上,歐盟自身也已承認,推行相關政策若操之過急,確實存在潛在風險。歐盟委員會在其評估報告中表示,不會立即對全部18個行業一并實施限制措施,因為目前尚缺乏足夠的數據來衡量這些措施對其中部分行業可能產生的影響。
歐盟委員會警告稱,若立即全面推行這些措施,“可能會導致限制過度,且對相關市場產生難以預知的后果”。為此,該機構制定了一項“逐個行業實施”的計劃,要求在針對任何特定行業啟動限制措施之前,必須先對該行業進行專門的風險與經濟影響評估。
《南華早報》指出,歐盟中國商會與畢馬威提出的3678億歐元這一數字,反映了其所預判的一種后果——即若歐盟針對全部18個行業全面啟動相關措施,將會引發此類局面。盡管這一情景目前尚未成為現實,但中國在歐洲的商界團體已經在動員力量,準備應對。
對于歐方的這項擬議立法,中方已嚴正表明立場。
4月17日,中國商務部向歐委會正式提交了對歐盟《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的評論意見,表達了中方嚴正關切和正式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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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發布會現場(頂端新聞記者 聶輝攝)
據商務部發言人介紹,中方認為,草案以網絡安全和供應鏈安全為名,引入極具主觀隨意性的“非技術風險”因素,特別是在草案中認定“網絡安全關切國家”和“高風險供應商”名單,并在能源、交通、ICT等18個行業將列單的國家和供應商,全鏈條排除出歐盟相關供應鏈之外,這是經貿問題政治化、泛安全化的典型做法。
在評論意見中,中方建議歐方刪除草案中關于“網絡安全關切國家”和“非技術風險”的規定,刪除或實質修改“高風險供應商”認定標準及相關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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