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一輛轎車在路口綠燈亮起后故意不走,導致后方交通陷入癱瘓。
根據監控畫面顯示,該車輛在整個綠燈放行階段始終保持停滯狀態,占據了寶貴的通行時間。后方車輛由于受到阻礙,無法在正常的信號周期內通過路口。
交警部門在核實相關信息后,判定涉事女司機的行為屬于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
![]()
交警特別強調,并不是只有闖紅燈才算違規,綠燈亮起后滯留原地同樣是對交通規則的違反。
最終,周口交警依法對該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嚴厲處罰。這一處罰力度與闖紅燈完全一致,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此前已有交警明確提示,綠燈亮起后車輛長時間停滯不前是明確的交通違法行為。如果綠燈亮起超過20秒仍未起步,其性質與闖紅燈相同,均屬于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范疇。
這種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關于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的相關規定。
法律明確要求,機動車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標志或交警的指揮通過路口,而非隨意停滯。
交警部門指出,路口是交通流量的咽喉,任何一輛車的無故停滯都會引發連鎖反應,甚至導致大面積的交通擁堵。
因此,確保綠燈亮起后及時起步,是每一位駕駛員應盡的義務。
此次處罰也為廣大駕駛員敲響了警鐘,在路口等候紅綠燈時,必須時刻保持注意力集中。無論是低頭看手機還是其他分心行為導致的起步延遲,都可能面臨與闖紅燈同等的法律后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