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期間,濮陽網民秦某為博眼球,編造濮陽出現“殺人狂”虛假恐怖信息,在網絡傳播擴散,引發群眾恐慌,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經查,2026年5月1日,秦某在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為博取流量、吸引關注,通過社交平臺編造并發布"濮陽出現殺人狂"等不實信息。該虛假信息內容極具誤導性,在社交平臺快速傳播后,引發部分市民恐慌,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
秦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責令其立即刪除不實信息。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謠言害人害己,造謠必擔法律責任。
警方鄭重提醒廣大市民:自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理性辨別網絡信息,切勿隨意編造、轉發未經證實的惡性警情、恐怖傳聞。
肆意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必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切勿以身試法!
供稿單位:網安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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