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海洋發展局聯合市財政局研究制定并印發了《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確保財政資金精準高效使用,為《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海洋20條”)落地提供清晰操作指引。
《實施細則》用于“海洋20條”中七項財政資金政策的獎勵申報、評審、核準、驗收、資金撥付全流程工作,具體包括:支持協同創新平臺建設、支持水產種業發展、支持設施漁業發展、支持漁業品牌建設、提升海洋裝備配套能力、做強海洋生物制品特色產業、支持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
比如,在協同創新平臺方面,《實施細則》明確,青島市首次獲評省級現代海洋產業技術創新中心,或省級海洋工程技術協同創新中心首次評估獲“優秀”,一次性獎補50萬元。同一主體同時符合兩項條件、多次獲評優秀,均僅享受一次獎勵,政策期內已獲同類獎補的不重復享受。政策“免申即享”,依據山東省海洋局官方通知直接認定資格,無需企業主動提交材料;在支持水產種業發展方面,主導或自主選育的水產新品種通過國家審定,且企業為第一完成單位,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申報主體須青島注冊、獨立法人、依法納稅,品種未享受同類政策獎補。政策“免申即享”,依據農業農村部通知認定;在海水淡化方面,對新建造的海水淡化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給予獎補,海島類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的20%,非海島類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項目建設獎補資金按照“先建后補”的原則,申報需提交申請表、項目建設有關文件、財務決算審計報告等。
“海洋20條”其他政策條款,另行制定實施細則或專項管理辦法。
“海洋20條”是“海洋15條”政策的升級版,該政策在保持原有政策框架基礎上,在漁業品牌、海洋生物制造、海洋新能源、藍色金融、海洋人工智能、產業集聚區建設等多個領域進行了創新和拓展,共包括20條具體政策,政策覆蓋面更廣,三年預計投入財政資金4.2億元,是“海洋15條”的3倍,將進一步促進青島海洋領域科技產業發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