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少人聊起撿文物,第一反應就是一夜暴富,誰能想到半個多世紀前,陜西咸陽一個13歲的半大孩子,放學路上隨手在水渠里摳出一塊帶字的石頭,最后成了震驚文博圈的國寶。當時他一分錢額外好處都沒要,只拿了20塊路費補貼就回了家,這事擱了整整44年,誰都快忘了的時候,官方居然找上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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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撿到玉璽的村子叫韓家灣,在咸陽渭城區,離劉邦和呂后合葬的長陵直線距離才一公里左右。那片是西漢陪葬墓的密集區,土層經常被雨水沖刷,時不時就有古代遺存露到地面上來。1968年九月下旬,孔忠良放學經過灌溉渠,撞見淤泥里有東西反光發白,好奇就下去給摳了出來。
洗干凈泥垢之后,他看清這是一塊帶雕工的方形玉石,頂部趴著一只雕刻好的獸,底部刻了四個他認不出來的篆字。他也沒當回事,揣兜里就帶回了家。他哥哥看到這塊印章,覺著料子這么好,想把底部的字磨掉,刻上自己的名字當私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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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打磨農具的工業砂紙磨了好久,玉石表面連個劃痕都沒留下,哥倆這才覺著這東西不一般。孔忠良的爸爸孔祥發,平時經常接觸附近的地質勘探隊,攢了不少相關常識。他一眼就判斷出這不是普通的隨葬品,肯定是深埋地下的古代重要文物,理應交給國家保管。
第二天一大早,爺倆帶了點干糧就出門了,從村子到西安的陜西省博物館,足足三十多公里路,全靠兩條腿走,走了四個多小時才到。見到館里的工作人員,孔祥發直接就把玉石遞過去,說這是我們撿的文物,本來就是國家的東西,我們來交公。專家立刻做了檢測,認出底部四個陰文篆字是“皇后之璽”,再對照史料和出土地點,初步斷定這就是西漢呂后的專屬印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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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六十年代的規定,群眾主動上交文物,主要以精神鼓勵為主,館方沒辦法出大價錢收購。最后從辦公經費里湊了二十塊錢給爺倆,就當補貼來回的路費和耽誤農活的損失。那時候農村物價低,二十塊也就夠一個家庭吃幾天口糧,爺倆在城里吃了一碗羊肉泡饃,就又步行回了村子。
之后幾十年,這事就沒了下文,孔祥發種了一輩子地去世,孔忠良也早早接過農活,當起了地道的西北老農,當年交文物的事,他自己都很少提了。這枚皇后之璽入庫之后,很快就被認定是頂級國寶,它是迄今為止國內發現的唯一一枚兩漢時期的帝后玉璽,史料價值沒法估量。1991年陜西歷史博物館建成,它就被調撥過去長期陳列,后來還被列入禁止出境展覽文物名單,連出國交流都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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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晃就到了2012年,當地一家做漢代遺址保護的基金會整理早年的文物上交檔案,翻出了當年那張登記著韓家灣村的移交單據。工作人員順著線索找過來,最后在咸陽農村的田頭,找到了還在干農活的孔忠良。這時候距離他撿到玉璽,已經整整過去了四十四年,當年的半大孩子,已經成了五十七歲的老頭。
后來專門給孔忠良開了表彰會,給他發了遲到四十四年的榮譽證書,還有一千元的獎金。面對采訪鏡頭,孔忠良說,他從來沒后悔當年把玉璽交出去,就是沒想到過了這么多年,政府還能記著這件事,找過來給他頒獎。很多人看到這事都感慨,當年國寶只換了二十塊路費,放到現在怎么也得有不少獎勵吧。
其實這事放在當年真不奇怪,那時候的規則就是這樣,二十塊不是買玉璽的錢,就是實打實的差旅補貼,當年也沒有明文法律規定上交文物要給多少比例的獎勵。那個年代征集文物,主要靠的是群眾的思想自覺,靠道德號召,和現在完全不一樣。現在咱們國家的文物法早就寫清楚了,主動上交文物要給對應獎勵,獎勵額度還和當前的收入水平掛鉤,那個只靠自覺的年代早就翻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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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忠良拿了證書和獎金之后,就回了村子,接著種他的地,日子一點沒變。一塊能讓無數人瘋搶的國寶,當年13歲的小孩撿到,父子倆走幾十里路交上來,二十塊錢就完事了。放在今天,真的很少有人能做到這么坦然,面對天大的好處說放手就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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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是老輩人骨子里遵守規則,相信文物本來就該歸國家,也有人說,那時候的人淳樸,怕拿著這種皇家的東西招來是非,干脆上交落個干凈。不管到底是哪一種,這枚國寶能完好無損留在國內的博物館,供我們研究參觀,孔家父子當年的決定,真的功不可沒。這段半個多世紀的國寶奇緣,現在說起來,還是挺讓人感慨的。
參考資料:人民日報 西漢皇后之璽發現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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