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那個打開“出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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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佳萍
圖為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東關人民法庭法官丁國芳(左二)為當事人做調解工作。 鄭佳萍 攝
走出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東關人民法庭調解室,徐某握著法官丁國芳的手,嘴唇動了動,沒說出話,只是重重地握了幾下。秦某和張某跟在后頭,一前一后走出了大門,沒有再爭吵,腳步明顯輕快了許多。
就在幾個小時前,這三位當事人還拍著桌子互不相讓。誰也沒想到,一樁標的額5萬元的民間借貸糾紛,竟糾纏了整整九年。
2017年2月,被告秦某向原告徐某出具了一張5萬元的借條。但秦某堅稱自己從未收到錢,只是應前妻張某的要求簽了字,實際借款人是張某。張某也承認,自己借了錢做海產品生意,陸續還了2.2萬元,后來生意做不下去,剩下的實在拿不出來了。
可徐某認為錢就是借給秦某的,借條上白紙黑字。從2018年起,他一次次催討,對方一次次敷衍。九年過去,本金加利息,他認為自己該拿回8萬多元。老人年過六旬,在調解室里眼眶泛紅:“我不是非要這點錢,我是咽不下這口氣。”
秦某反應更激烈。他和張某幾年前離了婚,獨自帶著孩子,經濟拮據。如今前妻的麻煩找上門,他覺得自己被算計了。調解室里,他幾次拍桌站起:“法院要是判我還錢,我就豁出去了!”
張某始終低著頭,偶爾抬頭,眼神里是躲閃和疲憊。她承認欠錢,但靠打零工維生,實在拿不出更多錢。
“這個案子,駐庭調解員調解了兩次,我在庭前也調解了一次,都沒成功。”丁國芳心里清楚,一判了之容易,但這九年積攢的怨氣如果不化解,矛盾只會越結越深。
研究案卷時,她在筆記本上寫下幾個關鍵詞:徐某——要說法,要尊嚴;秦某——怕被拖累,怕輸;張某——認賬,但無力還款。“他們內心的愿望其實是一樣的,都希望被看見、被理解。”丁國芳思考道。
調解那天,丁國芳沒有急著講法條。她挪了挪椅子,靠近了他們:“今天咱們不急著談錢,先聊聊這些年你們是怎么過來的。”
沉默了幾秒,徐某先開了口。他說起2017年借錢時的情景,說起那上百個催債電話,每一次都被“明天還”的空話搪塞過去。
秦某聽著,臉上的憤怒漸漸變得復雜。他接過話,說起離婚后的日子——早出晚歸打工,孩子作業沒人輔導,他是又當爹又當媽。他越說越大聲:“她借錢虧本,憑什么把我拖下水?”
張某一直沒抬頭。丁國芳輕聲問:“你有什么想說的嗎?”她慢慢抬起頭,眼眶紅了,聲音很低:“法官,我知道我錯了。這筆錢是我借的,是我沒還上……我也在還,可是真的還不起那么多……”
她說著,眼淚掉下來,從口袋里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是一份還款記錄。每一筆都記得清清楚楚,最多的一筆5000元,最少的一筆300元。她說,每次還錢都讓徐某打了收條,這些條子她全壓在枕頭底下。
丁國芳把那張紙遞給了徐某。老人戴上老花鏡,一行一行看了很久。看完,他沒有說話,但眼神變了——不再是執拗和怨氣,而是一種更復雜的東西,或許是不忍,或許是理解。
沉默了許久的秦某開口了,聲音明顯低了下來:“她欠的錢,跟我確實沒關系。可我簽字了,我也有責任。”他看向徐某:“徐叔,我不是不想還,我是真的拿不出那么多。”
“那一刻,我知道,心門開了。”丁國芳回憶道。
接下來的兩個多小時,調解順利了許多。最終,三方談妥了方案:秦某每月拿出3000元,張某每月拿出1250元,直到還夠徐某的本金。徐某放棄了利息,只說了一句:“我不要利息了,只要你們說話算話。”
協議簽完,已是中午12點多。
“這些‘多一次’的傾聽與堅持,讓他們終于把憋了九年的話說了出來——徐某的委屈被人聽見了,秦某的憤怒被人看見了,張某的無力被人理解了。”丁國芳后來在辦案札記中這樣寫道。
在她看來,這個案子標的額雖小,但意義很大。它讓她更加堅信,司法的力量不僅在于裁判的權威,更在于修復的溫度。那些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的人,需要的不僅是一個“說法”,更是一個“出口”。而法官,能夠成為那個打開“出口”的人。(鄭佳萍)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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