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劉孝斌
5月4日晚8時40分許,4名行人在岳陽市一處斑馬線過馬路時,一輛高速駛過的摩托車將4人中的3人撞倒致2死1傷,同時肇事的騎行者也受傷住院(極目新聞此前報道)。5月7日晚,極目新聞記者實探,發(fā)現(xiàn)事發(fā)路段限速50km/h,司法鑒定事發(fā)時肇事車輛速度超過12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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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晚,央視新聞報道,記者從當?shù)毓矙C關(guān)獲悉,2026年5月4日20時55分許,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岳陽大道西發(fā)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名行人死亡、1名行人和摩托車駕駛?cè)送裟常校?6歲)受傷。目前,汪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岳陽市公安機關(guān)刑事拘留,其余同行駕駛?cè)艘脖灰婪ㄓ枰圆樘帲讣谶M一步辦理中。
發(fā)生車禍的岳陽市岳陽大道是一條東西向的城市主干道,雙向6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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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晚,極目新聞記者再次來到發(fā)生車禍的岳陽大道,在發(fā)生車禍的斑馬線前后500米內(nèi),記者均看見位于行車道上方清晰的限速標志。岳陽大道與南湖大道路口處,就有一個清晰的限速標志,上面標示著:“全路段,限速50km/h。”高德地圖顯示,這里距離出車禍的斑馬線約460米。
在事發(fā)斑馬線兩側(cè)的行車道上,也有“車讓人”的清晰大字提示。在此處斑馬線道路中間的隔離護欄上,有“禮讓行人”的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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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一名受害者家屬向極目新聞記者提供了司法鑒定機構(gòu)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記者注意到,該司法鑒定書在鑒定意見上清晰寫著:“湘FX**1普通二輪摩托車事發(fā)時(碰撞前5秒)的行駛速度約為122km/h~127km/h。”該鑒定書還寫著,本次事故發(fā)生于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岳陽大道西金鶚隧道以東150米人行橫道路段,平直干燥瀝青路面,路面上施劃有分道線、停止線及人行橫道線等交通信號標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
受害者家屬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肇事者汪某的駕駛速度明顯高于此路段限定的速度50km/h,明顯屬于超速行駛,建議相關(guān)部門依法嚴懲。
當?shù)叵嚓P(guān)部門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此案目前正在進一步依法調(diào)查處理中。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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